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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固安幸福医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6-08-05

发文字号

冀卫医函[2016]3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8-05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固安幸福医院的批复

冀卫医函[2016]30号

2016年8月5日

廊坊市卫生计生委:

  你局《关于申请设置固安幸福医院的请示》(廊卫呈[2016]8号)收悉。根据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的精神,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廊坊市、固安县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经论证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廊坊幸福基业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设置固安幸福医院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综合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

  二、同意该医院选址在廊坊固安县新兴产业园区科技大道北侧。

  三、设置医院床位1500张,一期建设540张。核准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中医科。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设置医院投资总额为24.5亿元人民币。

  五、设置医院一期工程须在接到本批复起3年内完成建设。建设完成后,报我委申请验收。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二期工程须在接到本批复起6年内完成建设。超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需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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