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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17

发文字号

内卫医字[2008]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17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8]35号

2008年1月17日

各盟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7]20号)精神,认真做好 “卫生下乡”活动,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利用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一次卫生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盟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卫生下乡活动。阿拉善盟可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承担。

  二、方法内容
  1.各盟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医疗队到农村牧区采取义诊咨询、送医送药、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 为当地农牧民提供健康服务,提高广大农牧民预防和控制疾病的能力。
  2.医疗队要深入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专家门诊等活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3.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旗县,在帮扶旗县的苏木乡镇开展巡回医疗、健康宣讲、医疗卫生知识培训等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08年1月底前完成。

  四、活动要求
  1.各盟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 “卫生下乡”工作,要按照中宣部等十三部委的通知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真正为基层农牧民群众办几件实事。
  2.请认真做好此次“卫生下乡”活动总结工作,对活动中捐赠药品、仪器、器械等物品进行登记和统计。各盟市卫生局于2008年2月3日前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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