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20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11]7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20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卫蒙字[2011]764号

2011年7月20日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条件,组织辖区内各旗县区积极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争取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使盟市达到全国地市以上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实现向更多的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蒙中医药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达到《通知》所规定申报条件的盟市,请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地市级及副省级城市用)》(见文件附件)和申请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岳红娟
  联系电话:0471-6944929(传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010055)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