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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2018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20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2018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2017年12月20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与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签署合作协议,试点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现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2018年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区各有关机构。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2018年申请指南

  第一章 申报须知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本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政策理论、服务方式和适宜技术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基层创新能力,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促进基层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期限
  项目的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研究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项目经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基层培育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申请单位根据需求可安排不低于30%的单位匹配资金。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四、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16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和具有符合本申请指南中申请人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项目组成员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
  4.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5.满足《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京卫科教[2017]25号)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7]1880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为北京市“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中的“社区卫生首席专家”和“社区健康管理专家”(名单见附件1),且为申请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课题研究与组织管理能力。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未结题的首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请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每个单位限报项目1项。
  2.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3.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鼓励将医联体内的二三级医院和高校及其专家作为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进行申报。
  4.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有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应提供项目申请经费2倍以上的匹配经费。
  5.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进行申报;申报本专项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

  五、申请材料的编制与递交
  (一)网上填报
  1.申报单位登陆或注册
  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首先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登陆或注册,成功后组织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填写。
  2.申请人填报
  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fbyaee55b3c2576740c1a3828d32c7b80ca9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申请人登录界面”,按照提示及“系统使用手册”认真填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提交
  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网上提交。
  (二)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函:由申报单位出具,正本一式一份,请用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包括:
  (1)正文: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2)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首次申报首发专项单位需提供)。
  2.项目申报书:原件1份,请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

  第二章 重点研究方向

  一、社区卫生服务考核管理机制研究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信息系统(终端)标准化建设研究
  (二)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方式研究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方式研究

  二、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研究
  (一)社区常见疾病服务规范与流程研究
  (二)社区常用护理服务规范与流程研究
  (三)社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与流程研究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研究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及激励机制研究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风险防范研究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式研究

  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研究
  (一)社区常见慢性病管理与控制技术研究
  (二)社区康复适宜技术研究
  (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研究

  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5日(星期五)12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17时前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王岩 83970661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姜英13651136723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西城区白云观北里六号(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

  附件:(略)

  1.“社区卫生首席专家”和“社区健康管理专家”名单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联合项目申报书

  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基层创新培育项目预算申报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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