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暨“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食药监发[2017]166号
2017年4月19日
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暨“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暨“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三届五次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水平,圆满完成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和“双安双创”创建工作,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又大又强”工作目标,特制定全年重点工作暨“六大六强六提升”(大排查、大整治、大抽检、大稽查、大督查、大宣传,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后处理,强化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管痕迹体现,强化整体监管协作联动,强化监管手段科学高效;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重大活动保障水平,提升监管能力科技创新,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感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全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体系、食品药品安全流通体系、食品药品质量检测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论监管体系、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体系,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诚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六小行业”监管进一步提档升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基本形成,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圆满完成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高质量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最终验收。
三、工作内容
(一)“六大”工作内容
1.大排查,做好事前监管。
四品一械全部做到分类分级。流通行业按业态划分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流动摊贩;按经营规模划分大中小;按自治区和市局等级划分标准,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也可以按品种划分风险等级。风险等级依照2016年监管抽检、快检结果、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以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列出分类分级清单,列出风险等级清单。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舆情报道等随时确定风险种类、风险环节、风险品种。44744户市场主体都要按行业、按类别列出清单,按规模大小列出分级清单,按风险程度列出等级。餐饮分类分级、大中小分类;旅游景点户数明细化;风险酒店明细化;生产企业分类分级风险明细化;药械分类分级风险明细化。大排查,重点是对四品一械进行分类分级风险排查,也是“事前”监管的必要手段,它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和前提。
2.大整治,做好事中监管。
(1)六小行业整治。
①十统一:统一摊位招牌,统一硬件设施,统一证照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原料来源公示,统一环境卫生标准,统一物品排放,统一台账管理,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检查结果公示。
②十化管理:明档化、设施标准化、制度统一化、标识明确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痕迹化、精细化、风险等级化、网格明确化、摊位公示化。
③十规范:活禽进笼、宰杀隔离、生熟分开、摊位归区、坐商归位、垃圾归桶、水产进池、食品上柜、肉食上案、果蔬上台、副食上架。
④设立六小行业清单目录,按十统一、十规范进行整治。
⑤将“六小行业”纳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实现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消除安全隐患。
(2)餐饮整治
①“四个一批”原则:坚持取缔一批厨房设施特别简陋的小餐饮单位,引导一批违规开办于商住楼下的小餐饮转变经营性质或合理合规办证;整改帮扶一批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的小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达到符合基本要求的餐饮单位;提升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小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达到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和设施标准化。
②六化管理:证照齐全化,检查公示化,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化,卫生整洁明厨亮灶化,抽检结果公示化。
③全面推行4D管理,4D管理率达到10%。
④餐饮环节量化率达到95%以上,明厨亮灶率达到90%以上。B级以上不低于75%,A级不低于10%,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100%达到B级或B级以上。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100%。
⑤校园及校园周边、清真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有序。旅游饭店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到位。
⑥联合国荒漠化论坛接待酒店及周边整治整改到位。
⑦整治标准:
(Ⅰ)基本装修要求:
a.厨房面积不小于8平米,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在厨房安装摄像头,在就餐场所设置显示屏展示厨房加工制作过程,或将厨房改造为玻璃明墙。
b.厨房墙壁表面白色或浅色,瓷砖铺设到顶,顶棚、地面、门窗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洁、防火材料构筑,窗户按配备纱窗,门各自动关闭。厨房各功能布局合理,原料贮存区、粗加工区、烹饪区、洗涤区等场所区分并标识明确,合理利用顶棚、墙壁空间,设计安装不锈钢多层货架,实现“超市化”管理,食品原料辅料及工具分类有序储存,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感染。
(Ⅱ)设施设备要求
a.要保证完备设置满足要求的上下水系统。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污水沟宽度控制在10-30厘米,排水口设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棚。污水一律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按照统一要求,设置污水储存容器,污水不得随意倾倒。
b.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废弃物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废弃物需封闭容器存放,设置清洗原料和餐具的水池至少3个,厨房入口处设员工洗手池。
c.经营凉菜的设置:凉菜间内设以下设施:水池1个,专用操作台,冷藏柜、非手动式有盖垃圾桶各一个,配备紫外线灯和空调设施。入口处设洗手消毒更衣设施。达不到凉菜专用间设置要求的,要设专用刀具和案板,且只能销售规定品种凉菜。
(Ⅲ)就餐场所要求。就餐场所明亮、干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光整、洁净,地面铺设瓷砖等装修材料,不得用有浮土(沙)、浮尘的材料涂覆,也不得用地板革等临时遮盖;桌椅由无污染、易清洁的材料制成,按经营面积、设置餐位,一般情况下,经营面积在100-150平方米的设50-75个餐位(约10张桌)。50-100平方米的设25-50个餐位(约5张桌),5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场所最多设30个餐位.餐厅入口设置风幕机或风帘;餐厅可设置专供顾客使用的洗手盆,须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水满溢出或飞溅。厨房设置非透明隔断的,就餐场所安设显示屏,展示厨房操作实况。明厨亮灶要达到92%,核心区达到95%。
(Ⅳ)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人员必须佩带健康证上岗,着干净整洁、浅色工作服,厨师须戴工作帽。
(Ⅴ)餐厨废弃物管理要求。按要求收集清缴餐厨废弃物,不得流入非法渠道。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贮存容器,并在指定地点放置。
(3)流通行业整治
①全面推行“1234”监管模式。
②在农贸市场、大中小超市、批发门店、粮油、肉食品门店等实行量化等级。
③在全行业推行电子“一票通”。
④分类分级、风险清单设立与实施。
⑤完善流通体系,逐步推行“总仓”式管理。
⑥完善市场准出与准入衔接制度,全面落实农贸市场,产地证明,严格落实进场需检测,合格再入市管理制度,积极倡导“你点我捡,一月一次”检测开放日活动。
⑦流动摊贩管理备案等级达到90%以上,为严格执行奠定基础。
(4)生产环节整治
①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率达到95%以上。
②实行分类分级、风险等级管理。
③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0%。
④逐步推行成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追溯体系。
⑤建立并执行相关信息记录制度。
(a)产品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生产的食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
(b)原辅材料信息。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鼓励最大限度将追溯链条向上游原辅材料供应商及下游产品销售环节延伸。
(c)生产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信息。一是原辅材料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二是生产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三是成品入库、贮存、出库、销售等相关信息;四是生产过程检验相关信息,主要有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等内容,包括原始检验数据并保存检验报告;五是出厂产品相关信息,包括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
(d)销售信息。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e)设备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设备的材质、采购、设计、安装、使用、监测、控制、清洗、消毒及维护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f)设施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的设施信息,包括原辅材料贮存车间、预处理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成品库、检验室、供水、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通风、照明、仓储、温控等设施基本信息,相关的管理、使用、维修及变化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施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g)人员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培训、资质、上岗、编组、在班、健康等情况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履职信息关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人员各自职责,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材料采购、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贮存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
(h)召回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召回记录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来源,发生召回原因、召回情况,后续整改方案,控制风险和危害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i)销毁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召回食品处理工作机制,记录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督的,还应当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j)投诉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如实记录相关食品安全、处置情况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5)药化整治
①按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检查整顿、普遍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为严格执行奠定基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率100%。
②药品电子追溯品种覆盖率100%。
③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率95%以上。
④药品基本药物生产领域监管抽检覆盖率100%。
⑤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抽检不合格要达到25%。
⑥医疗器械、化妆品、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抽检覆盖率100%。
3.大抽查
(1)全面完成4批次/人业务。药化抽样5月底完成抽样任务;食品抽样10月底完成抽样任务,并全部录入国家监督抽检系统。
(2)快检:1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1000批次;2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2000批次;3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3000批次;4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4000批次,5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5000批次。其中,每个旗区完成500批次快检录入自治区快检软件平台。
(3)监督抽检实行按周公示。
(4)实行按月统计,按月分析报告制度。
(5)监督抽检、快检实行联络员制度。
(6)监督抽检、快检实行按月通报、按季分析会制度。
(7)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要达到全覆盖。
(8)监督抽检、快检实行“一把手”工程。
(9)监督抽检、快检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核。抽样、检验、录入、后处理不到位被通报者一律记录在年度考核评分之中。
(10)对高风险食品组织专项抽检。
(11)后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4.大稽查
(一)建立和完善执法体系,旗区要成立稽查大队。
(二)各业务科室全年办理不少于2起行政处罚案件或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转稽查执法机构办案。
(三)旗区案件发现数不少于监管主体总户数3%。
(四)案件公示率100%。
(五)案件办理实行按季通报、按季分析会制度。
(六)完善稽查与日常监管机制,稽查与专项检查机制,稽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5.大督查
加强对各旗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拓宽监督检查渠道,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如飞行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常规检查外,要结合市委、政府对旗区、部门的督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同时要联合纪检部门开展监管人员纪律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询活动。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6.大宣传
全面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助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目标。要健全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开展专题新闻发布活动,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政策和重要信息动态。要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做好自媒体平台建设工作,与“百度外卖”、“美团”及“大众点评”等食品销售平台协作,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对现有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深度研发应用,使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更便捷,信息量更大,实现线上有奖问答、在线投诉举报、微信投票、问卷调查等内容,逐步实现自媒体代替主流媒体的目标。继续开展走基层看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活动,通过记者深入各旗区进行广泛集中宣传报道,抓实采访载体,树立“标杆”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全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东胜、达旗、准旗、伊旗、乌审旗、康巴什至少建成200处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杭锦旗、鄂旗、鄂前旗建成120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组织开展鄂尔多斯市 “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及先进基层站所”评选活动,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展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加深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理解。组织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全年各大节庆活动的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六进”活动。要强化食品药品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与网信、公安网监等部门建立重大事件舆情快速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舆论,消除负面影响;
(二)“六强”工作内容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后处理
对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群众举报、抽样检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后处理工作,力争100%得到处置。要建立和完善各类问题的处置流程,确保每个环节处置做到科学、规范、高效。
2.强化基层监管能力提升
要强化对监管人员、抽检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每年接受40小时以上的培训任务。要拓宽能力提升渠道,可通过实地培训、示范引领等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培训,还可通过比武竞赛、以奖代补等形式激发基层监管人员主动学习、实践热情,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要加强对基层执法装备、应急设备、宣传能力的提升,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通过科技手段实现现代化监管。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要落实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激励和引导企业积极作为,主动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红黑榜”制度,加快实现个人诚信体系的联网互通;要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积极为企业分忧解难,变监管与被监管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形成政府部门和企业一致的出发点和目的地。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主动尽责的企业要在政策优惠、资金扶持、舆论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3.强化监管痕迹化落实
不仅要通过监管痕迹化体现监管人员是否履职尽责,还要通过监管痕迹化检查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更要通过监管痕迹化收集汇总各类监管信息。要制定和完善监管痕迹化的体现方式,以更加科学便捷的手段实现监管痕迹的高效记录,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分析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监管建议。
4.强化整体监管协作联动
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的提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及旗区综合协调部门至少安排3名专兼职人员、苏木乡镇监管所至少安排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各司其职,主动发力,密切配合;要进一步发挥“三安联动”的优势,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治理;要在实现整体联动的方式、手段、渠道等方面积极突破,提升联动效能。
5.强化监管手段科学高效
积极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探索与第三方合作机制,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现代的监管手段,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云平台等渠道,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三)六提升工作内容
1.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一是完善稽查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全市稽查三级格局,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定至少两名工作人员,组成食品药品稽查中队,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形成食品药品稽查防护网,同时强化执法人员对药品电子监管、移动终端系统应用,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形成“以上带下,上下帮扶”的学习模式,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各办案大队要定期下沉到各旗区,对各稽查大队、中队办案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各稽查大队、中队要定期指定部分办案人员到市稽查支队调训,以提高旗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支队与各旗区大队间协作交流,按季度组织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或业务培训会。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大比武,评选稽查办案能手,初步建立市级食品药品稽查办案专家队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每月将随机抽取全市 “四品一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全年检查覆盖到全市各旗区。旗区各稽查大队全年执法检查至少覆盖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各业态。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办案效能。结合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舆情监测,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全方位强化稽查办案。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推进社会共治。建立激励机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办法》的标准对旗区进行考核,定期进行通报,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全市稽查工作整体向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各项工作流程,使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市局投诉举报中心为依托,以旗区投诉举报办理机构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分配、处置、反馈、上报、建档体系。各旗、区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管理与处置工作,确保举报投诉回复率达到100%,努力提升举报投诉处置的满意度,加大反馈力度,始终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对举报投诉事项的承办情况、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举报投诉人,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和诉讼。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市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的旗区要全部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苏木乡镇、农牧业合作社、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大型农贸市场等建立农畜产品快检室,开展农畜产品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基地准出的重要依据。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7月底前所有旗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全部通过资质认证,并逐渐扩项,具备基本的食品检测能力。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数量及检验检测项目较上一年有较大突破。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发挥快检快速、灵活的筛查作用。探索进行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激发检验检测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充满活力。制定检验检测人员中长期培养计划,利用3-5年培养出一支责任强、业务精、敢担当的检验检测队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科研项目。加强信息数据整合利用,及时汇总农牧业、粮食、出入境、卫生计生等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数据,全面分析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3.提升重大活动保障水平
进一步充实保障内容,细化各环节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不足,不断总结和积累保障经验,形成一整套符合我市实际的保障流程。各旗区要积极选派人员参与保障,保障人员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指导以及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等形式,不仅提升监督保障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日常监管能力。要选好和用好保障人员,实现学以致用。要建立和完善食品总仓制度,明确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发挥总仓优势。要通过重大活动保障,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发挥企业自身主观能动性,通过宣传、表彰、奖励的措施,形成全社会向诚信经营企业学习的领好氛围,从而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要强化对外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按照“早部署、严要求、建常态”的要求,标本兼治,确保重大活动保障全面覆盖,人民群众长久受益。要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工作,确保应急事件和舆情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4.提升监管能力创新
在进一步做好手机APP执法,餐饮环节4D管理,“三安联动”机制,流动餐车管理等行之有效监管的同时,借助云计算等大数据平台,要积极开展智慧食安、智慧城市等建设活动,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要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了解当前先进监管理念和手段,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出符合我市特色的监管措施。要鼓励创新监管精神,营造创新监管氛围,对切实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创新举措,要在政策上、物质上、精神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5.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要激发和鼓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受到多方打压,形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社会共识。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勇于维护自身利益,提升举报线索处置效率,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要发动新闻媒体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敢于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管氛围。要加强行刑衔接,按照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
6.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感知
要以人民群众感知到食品安全状况日趋好转,并维持在满意水平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商场超市、加工园区、垃圾处理等的升级改造、规范管理,开展餐饮环节就餐场所及厨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药品管理成果。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便于人民群众了解所购食品的来源和相关信息。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公示,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快检日”活动,实现快检技术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让人民群众食的更放心、用的更安全。要建立和完善监管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交流渠道,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想、所求、所盼,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化解疑虑,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各旗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六大六强六提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不仅要按照“六大六强六提升”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还要突出重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要将本次活动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示范旗区、示范苏木乡镇(街道)、示范店,农村牧区“四好”评比等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补充,同创共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要围绕本工作方案,分别从各自监管职能角度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有工作内容,有落实措施、有推进手段。各旗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396629,电子邮箱:
houxd@163.com)。
2.经费保障,顺利开展。
要加强对本次食品药品安全“六大六强六提升”专项治理活动的经费保障,确保大抽检、大宣传、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3.强化配合,积极参与。
市食安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分别开展的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食用农畜产品源头治理、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流动摊贩规范管理、进出口食品专项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等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支持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合的良好局面,确保本次活动真正成为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满意度的有效推手。
5.注重实效,避免形式。
要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对每一项工作要分别明确负责领导、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6.信息共享,全盘推进。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工作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树立全局意识,确保任务落实、高效运转。
附件:鄂尔多斯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暨“六大六强六提升”工作督查统计表
序号 | 内容 | 完成时限 | 督查情况 | 备注 |
1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有专人负责,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 | 2017年5月30日 | | |
2 | 四品一械全部做到分类分级。列出分类分级清单,列出风险等级清单;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旅游景点户数明细化;风险酒店明细化;生产企业分类分级风险明细化;药械分类分级风险明细化。 | 2017年5月30日 | | |
3 | 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所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监管网格化、痕迹化落实到位,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分级监管。 | 2017年6月30日 | | |
4 |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 | 2017年7月31日 | | |
5 | 全面完成4批次/千人抽检任务,并全部录入国家监督抽检系统。 | 药化抽样5月底完成抽样任务;食品抽样10月底完成抽样任务 | | |
6 | 苏木乡镇所、学校幼儿园、大中型饭店、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设置快检室(站)。 | 2017年6月30日 | | |
7 | 完成快检任务:10万人口以下旗区,完成1000批次;10-20万人口旗区完成2000批次;20-30万人口旗区完成3000批次;30-40万人口旗区,完成4000批次,人口在40万以上旗区,完成5000批次。其中,每个旗区完成500批次快检录入自治区快检软件平台。 | 2017年10月30日 | | |
8 | 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要达到全覆盖;监督抽检、快检实行“一把手”工程;监督抽检、快检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核。抽样、检验、录入、后处理不到位被通报者一律记录在年度考核评分之中;对高风险食品组织专项抽检;监督抽检实行按周公示,按月统计,按月分析报告制度;监督抽检、快检实行联络员制度;监督抽检、快检实行按月通报、按季分析会制度; | 2017年10月30日 | | |
9 | 每个旗区至少建成1个食品加工园区,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0%以上。 | 2017年7月31日 | | |
10 | 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每个旗区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 2017年7月31日 | | |
11 | 餐厨垃圾实现集中回收、统一处理,无害化处置。 | 2017年7月31日 | | |
12 | 六小行业整治:1.十统一:统一摊位招牌,统一硬件设施,统一证照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原料来源公示,统一环境卫生标准,统一物品排放,统一台账管理,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检查结果公示。2.十化管理:明档化、设施标准化、制度统一化、标识明确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痕迹化、精细化、风险等级化、网格明确化、摊位公示化。3.十规范:活禽进笼、宰杀隔离、生熟分开、摊位归区、坐商归位、垃圾归桶、水产进池、食品上柜、肉食上案、果蔬上台、副食上架。4.设立六小行业清单目录,按十统一、十规范进行整治。5.将“六小行业”纳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实现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消除安全隐患。 | 2017年8月30日 | | |
13 | 餐饮环节整治1.“四个一批”原则:坚持取缔一批厨房设施特别简陋的小餐饮单位,引导一批违规开办于商住楼下的小餐饮转变经营性质成合理合规办证性质;整改帮扶一批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的小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达到符合基本要求的餐饮单位;提升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小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达到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和设施标准化。2.六化管理:证照齐全化,检查公示化,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化,卫生整洁明厨亮灶化,抽检结果公示化。3.全面推行4D管理,4D管理达到10%。4.满足基本装修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就餐场所要求、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餐厨废弃物管理要求。5.餐饮环节量化率达到95%以上;明厨亮灶率达到92%以上,核心区达到95%以上。B级以上不低于75%,A级不低于10%,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100%达到B级或B级以上。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100%。6.校园及校园周边、小饭桌、清真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有序。旅游饭店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到位。7.沙漠论坛接待酒店及周边整治整改到位。 | 2017年8月30日 | | 每个旗区抽查3条街道,对餐饮单位进行逐个排查,统计4D管理率、量化率、明厨亮灶率等。 |
14 | 流通行业整治1.全面推行“1234”监管模式。2.在农贸市场、大中小超市、批发门店、粮油、肉食品门店等实行量化等级。3.在全行业推行电子“一票通”。4.分类分级、风险清单设立与实施。5.完善流通体系,逐步推行“总仓”式管理。6.完善市场准出与准入衔接制度,全面落实农贸市场,产地证明,严格落实进场需检测,合格再入市管理制度,积极倡导“你点,我捡”一月一次、“检测开放日”活动。7.流动摊贩管理备案等级达到90%以上,为严格执行奠定基础。8.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四好”示范店创建活动,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 | 2017年8月30日 | | |
15 | 生产环节整治1.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率达到95%以上。2.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完整,实行分类分级、风险等级管理。3.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0%。4.逐步推行成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追溯体系。5.企业建立并执行产品信息、原辅材料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设备信息、设施信息、人员信息、召回信息、销毁信息、投诉信息等相关信息记录制度。6.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严把原料采购关、生产过程关、出厂检验关、运输仓储关。 | 2017年8月30日 | | |
16 | 药化整治1.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检查整顿、普遍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为严格执行奠定基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率100%。2.药品电子追溯品种覆盖率100%。3.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率95%以上。4.药品基本药物生产领域监管抽检覆盖率100%。5.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抽检不合格要达到25%。6.医疗器械、化妆品、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抽检覆盖率100%。 | 2017年8月30日 | | |
17 | 建立和完善执法体系,旗区成立稽查大队。 | 2017年6月30日 | | |
18 | 旗区案件发现数不少于监管主体总户数3%。案件公示率100%。案件办理实行按季通报、按季分析会制度。 | 2017年11月30日 | | |
19 | 高速及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处是否有大型擎天柱、桥梁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广告牌。 | 2017年8月31日 | | |
20 | “两微一端”(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是否经常性刊发食品药品宣传稿件。 | 2017年8月31日 | | |
21 | 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利用LED屏、宣传栏,企业网站、微博、微信和内部信息平台等媒介,滚动性刊播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广告、“双安双创”口号标语等;将企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纳入到了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并实现“四品一械”监管行业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全覆盖。 | 2017年8月31日 | | |
22 | 科普宣传站整体建设运行良好,在科普宣传站醒目位置悬挂标识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及时对宣传广告机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有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宣传站有关工作;有科普宣传站日常管理制度。 | 2017年8月31日 | | |
23 | 在当地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并全面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等。 | 2017年8月31日 | | |
24 | 利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天桥、护栏、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楼宇电视、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广告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活动口号标语;动员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LED屏和网站、微博、微信和内部信息平台等媒介,做好职工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职工食品安全和创建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 2017年8月31日 | | |
25 |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抽检不合格企业、投诉举报问题等)的后处置流程,确保后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 2017年10月30日 | | |
26 | 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诚信体系及“红黑榜”制度建立并执行。 | 2017年8月31日 | | |
27 | 完成信息化建设和追溯体系建设任务,积极推广手机APP执法,开展智慧城市(食安)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 2017年8月31日 | | |
28 | 完成监管人员、抽检人员及从业人员每年接受40小时以上的培训任务。 | 2017年11月30日 | | |
29 | 社会共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 2017年11月30日 | | |
30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案件情况和抽检情况。 | 2017年11月30日 | | |
31 | 群众真切感受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的好处和方便,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2017年11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