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15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14]1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15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粤卫办[2014]12号

2014年4月15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1-2013年“广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各医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等25个单位作为广东省第二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以下简称示范病房,见附件)。

  目前我省示范病房共计82个,各示范病房要继续做好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各医院要负责组织本单位以及本辖区医疗机构肿瘤治疗相关医护、药学人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促进所在区域癌痛规范化诊疗各项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开发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处方。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本地区医务人员对癌痛的诊疗水平,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癌痛临床诊疗行为,为每一位癌痛患者提供可及、科学的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