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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7年第十二届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29

发文字号

沪卫疾妇[2007]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5-29

颁发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7年第十二届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沪卫疾妇〔2007〕50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眼病防治中心:
  今年6月6日是第十二届全国“爱眼日”,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85号,附件1)精神,本届活动的宣传主题为“防盲进社区,关注眼健康”,旨在普及科学用眼知识,促进人民群众在社区和农村就近获得眼保健和康复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推动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本市活动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级活动安排
  我局将会同市残联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6月3日(星期日)上午,将围绕防盲主题,结合“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项目,在南京路大光明电影院门口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将邀请本市知名眼科专家为市民解答疑问,并发放宣传资料。
  宣传日前后,我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项目的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届宣传日的契机,结合“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实事项目,会同残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动员辖区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它医疗机构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防盲知识和相关政策。请各区县将活动的书面总结于6月20日前报市眼病防治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将全市活动情况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我局疾控妇幼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85号) (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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