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工作安排的通知
眉食药监发[2016]34号
2016年4月6日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眉山市委、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食药系统依法行政实际,对2016年法规许可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宣传年”活动。
1、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在提升社会食品药品法治意识上下功夫。
牢固树立“大食药、大宣传”意识,坚持“谁执法谁宣传,谁监管谁宣传,谁指导谁宣传,谁培训谁宣传”,开展“法治宣传年”活动。
加强
《食品安全法》特别是“四品一械”新修订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普及工作,按照《市局法律七进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市局和区县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日、世界禁毒日和12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各区县局要重视食品药品法治文化宣传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运用好微信、微博多媒体等平台,在眉山日报、都市周刊、法制报及眉山法治等媒体上集中开展连篇、系列为主,零星信息为辅的宣传活动。
2、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
强调自学为主,立足岗位,适应综合执法要求,每名干部都要有自学计划,学习有记录、重实效。认真落实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眉山市2016年“法律进单位”活动的通知》,努力提升和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积极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分级集中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促使监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监管。强化“法治眉山、法治食药”理念,区县局要对监管所人员、监督员和联络员及信息员、执法监管人员、稽查办案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审查培训教材,培训要考试,做到讲、听、讨论交流和考试融为一体,防止走形式。
市局将邀请法律顾问在全市系统举办新修订
《行政诉讼法》的培训,并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深入基层开展重点培训,区县局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并发挥作用。市局出台方案,届时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活动。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保障全市系统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依法依规加强档案管理,制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全面、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和《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制定《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认真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
按照市局《法治建设规范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眉食药监发[2015]66号) 深入开展法制建设规范年活动。
(三)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领导需要进一步树立执法监督意识,履行执法监管责任,认真抓好“三张清单”的完善和落实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继续按照《依法行政监督指导办法》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到企业和业务科室、区县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执法记录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情况,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市局对一般程序案件,开展案件抽查和评查二次以上,区县局要积极按《标准》和《细则》加强对单位案卷的审查监督,努力杜绝复议和诉讼行为发生。
办案机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防止行政处罚奇轻、奇重行为发生,要特别重视对抽检(国抽、省抽)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后处理案件的质量提升。区县局办案机构要通过咨询、讨论、合议等形式抓好和规范内部把关,法制机构要协助做好案审工作,市局法规科将对和从轻、从重、减轻处罚的案件进行抽查。
(四)做好行政许可各项工作。
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依法依规依标准依程序办事,从严把关。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市局今年将适时开展许可工作交叉检查。
认真做好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启用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加强现场核查员队伍能力建设,强化许可质量检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
区县局要认真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前法规文件的宣传、学习和准备工作,原许可档案要在2016年5月31日前整理交接清楚,市局法规许可科将加强指导监督。
争创“五星”级政务服务窗口。
按照市政府建设“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公示身份牌、咨询电话。积极推行网上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准确录入有关资料。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周到、微笑的服务,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各类许可(备案)文书档案资料、记载、审签、交接手续齐全和整理保管规范。
二、抓好常规工作
(一)按照
《行政复议法》、《食品药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食品药品调解工作。
(二)加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力度。在完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公众网栏目的基础上将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相关政务信息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创新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加大政务公开的深度。
(三)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指导市局与区县局认真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协助调查、案件咨询、信息共享和联系会议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普法和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负起组织和领导责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干事。在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上下功夫,狠抓法治制度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举办依法行政辅导讲座和日常教育培训,科(股)室学习会、研讨和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与履职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打好坚实基础。法制机构要和本单位科(股)室紧密配合,落实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四有”要求明确每个行政执法岗位的依法行政责任和要求,使守法、普法和执法到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评价、考核确保责任落实。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为经济发展服好务。
(四)适时督促指导。法制机构作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的协调部门,适时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典型,交流经验,确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2016年,全市系统法规许可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及市局中心工作,积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许可,全面推进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为“法治眉山”建设做出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