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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27

发文字号

苏卫医[2009]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27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72号  

2009年9月27日

各市卫生局,各采供血机构,厅各直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开展互助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互助献血是国家《献血法》所提倡的献血方式,是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的明确要求,是自愿无偿献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协调有序开展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要,保障血液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互助献血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在进一步发展献血车采血、献血屋采血等采血方式的基础上,把互助献血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协调配合。各级采供血机构和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落实责任部门和科室,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开展对职工、患者和社会的培训、教育与宣传,加强两类机构间的沟通联系,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完善流程
  建立宣传动员制度。各采供血机构制作无偿献血、互助献血的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内各医院输血科(血库),由临床责任医生在术前医患谈话时依据宣传资料的内容,向患者进行宣传和动员。各医院要通过网站、橱窗、健康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各地还可以通过公共媒介进行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让患者及公众增进对无偿献血、互助献血目的和意义的了解,增强参与意识。
  建立预约登记制度。患者家庭成员、亲友、所在单位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意向互助献血的,由临床责任医生或护士负责填写《江苏省互助献血登记表》(附后),患者和自愿献血者签名认可。《江苏省互助献血登记表》经由医院输血科(血库)送达当地采供血机构。采供血机构进行预约登记,并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献血者在适当的时机前往采供血机构或其所设采血点、献血车、献血屋献血。
  建立优先保证制度。对互助献血的目标患者实行血液优先供应。互助献全血的,采供血机构于献血次日调配合格血液给医院。互助献血小板的,采供血机构于献血者报名、体检合格并献血小板后次日调配合格血小板给医院。对于急救用血的,采供血机构可以在互助献血前及时调配血液给医院,确保患者需要。对于指定用献血者血液的,应由医院输血科(血库)与采供血机构进行联系,采供血机构尽可能进行调剂。不论互助献血者血型与患者相配与否,采供血机构都要做好调剂工作,保证患者用血需要。
  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各采供血机构与医院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采供血机构要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告知医院和患者互助献血的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明确互助献血的采、供程序。各医院由输血科(血库)负责与采供血机构进行联系,落实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于互助献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供血机构与医院之间要及时沟通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三、加强管理,改进服务
  加强信息管理。对于互助献血者,医院要确认其身份。禁止患者或家属采取物质刺激手段在单位或社会上动员互助献血的现象发生。必要时,医院或采供血机构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社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核实献血者身份,确保互助献血有名有实。互助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江苏省互助献血登记表》到采血场所报名、体检和献血。各采供血机构要完善互助献血信息管理,把相关信息纳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江苏省互助献血登记表》的内容,按月、按季、按年度,及时统计上报我厅医政处。
  努力改进服务。各采供血机构和医院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满足患者用血需要、确保患者安全为目标,努力改进服务。采供血机构要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医院,帮助医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必要时,可在用血量较大、互助献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医院按规定要求,设置临时或永久性采血点,方便互助献血。医院要切实承担起互助献血宣传动员的责任,组织好互助献血者,协助采供血机构开展好互助献血采供血工作。按规定认真落实献血者无偿献血的各项待遇。
  确保采供安全。严格执行血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规程和标准。各采供血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做好献血者的体检、血液或血液成份采集、实验室检测、存储、运送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各医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血液保存、交叉配型、输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与安全工作,确保血液“从血管到血管”各个环节的质量与安全。
  强化考核评价。医院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考核。采供血机构也要强化对相关职能、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开展互助献血工作的业绩考核与评价,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促进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互助献血中的做法、经验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联系人:邵淑滨,联系电话:025-83620813,传真:025-83620810,邮箱:shaosb@jswst.gov.cn。

  附件: 江苏省互助献血登记表
  医院名称: 采供血机构名称:

  患者姓名     病区床位     患者血型  
  责任医生     责任护士     用血理由  
  献血者  姓名     与患者  关系   直系亲属 □   非直系亲属 □   朋友 □   单位同事 □   其他自愿者 □
  献血  品种   全血 □   血小板□   拟需要用血时间  
  体检情况     采血时间     献血者血型  
  采血地点  
  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签名  
  医院工作输血科人员签名  


  注:(1)此表一式两联,一联采供血机构保存,一联医院输血科保存;
  (2)用血理由包括手术备血、内科治疗、急救用血等;
  (3)其他自愿者是指除亲属、朋友、同事外其他自愿参与互助献血的人员;
  (4)此表中“体检情况”以上内容由医院填写。各单位人员要认真履行签名手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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