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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7-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7-06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设置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2016年7月6日

  经2016年7月4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6年7月6日-7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6]9号

  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
  类别:医学检验所。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米兰路31号盈讯天地4号楼第1层。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投资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7年7月3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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