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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10

发文字号

京卫老年妇幼[2017]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10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

京卫老年妇幼[2017]20号

2017年5月10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要求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5]27号)安排,我市自2017年起调整经费补助方式,保障全市助产机构免费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费筛查项目
  (一)免费筛查对象
  1.准备在医疗机构建档的孕产妇;
  2.临产时才至医疗机构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
  (二)免费筛查方法
  1.艾滋病筛查试验采用HIV抗体筛查试验;
  2.梅毒筛查试验采用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3.乙肝筛查试验采用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检测。
  (三)免费筛查内容
  1.为常规建档孕产妇免费提供一次HIV抗体筛查试验检测、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检测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2.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免费提供两种厂家或一种厂家两种不同试剂的HIV抗体快速检测、梅毒螺旋体抗原快速检测和乙肝表面抗原快速检测。

  二、政府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政府补助标准
  依据《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京价(收)字[1999]第390号):艾滋病毒抗体检测(进口试剂金标法)50元,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测定(进口试剂)40元,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微粒、发光法)35元。常规建档孕产妇补助标准为125元,临产时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补助标准为175元。
  (二)资金来源
  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实验室建设,配备免费筛查检测所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实验室相关检测服务制度及流程,严格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孕产妇免费筛查检测所需的电子医嘱,加强权限设置,避免同一孕产妇反复开具免费医嘱或为非孕产妇开具免费医嘱。加强产科建设,确保及时有效的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
  (二)信息管理
  各助产机构按照要求保存免费检测人员信息(附件1);在分娩登记册中增加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免费筛查相应内容,填写《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免费筛查半年报表》(附件2)、《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季报表》(附件3)及《北京市预防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季报表》(附件4),并按时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资料保存期为3年。
  (三)监督指导与评估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辖区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交上一年度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工作质量。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结合本辖区特点,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及经费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工作落实,定期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财政部门
  各区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与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三)妇幼保健机构
  北京妇幼保健院协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落实项目各项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质控及效果评估等。
  各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项目各项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进行项目日常管理;加强对免费筛查项目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广大孕妇能够在孕早期自觉进行艾滋病、梅毒及乙肝的免费筛查;监督各免费筛查机构严格按照流程对目标人群实施免费筛查和后续相关治疗、转诊、随访、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定期收集本辖区项目相关数据,按时汇总相关报表,于每半年或每季度后一个月30日前报送至北京妇幼保健院。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
  承担免费筛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主动为常规建档及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与咨询服务;为筛查阳性孕产妇提供确诊检测服务;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后续干预或转诊服务。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应整洁、完整,定期归档,注意防蛀、防火、防潮、防盗,注意资料保密性,保护个人隐私,非相关人员不得借阅。

  附件1:免费检测人员名单

受检日期受检人员姓名标本编号
   
   
   
   
   
   
   
   
   
   
   
   
   
   


  附件2: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免费筛查半年报表

 内  容检测人数
常规建档的孕产妇(不包括快速检测人数)免费实施HIV抗体筛查试验检测人数 
免费实施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检测人数 
免费实施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人数 
临产时才至医疗机构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免费实施HIV抗体快速检测人数 
免费实施梅毒螺旋体抗原快速检测人数 
免费实施乙肝表面抗原快速检测人数 


  注:实验室上报,以本半年度实际检测人数为准,与附件1《免费检测人员名单》个案数据一致。

  附件3: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季报表

项目人数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妇数 
接受艾滋病咨询孕妇数 
 接受HIV抗体检测孕妇数 
HIV抗体阳性孕妇数 
 住院分娩产妇数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孕期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仅产时接受艾滋病咨询产妇数 
 仅产时接受HIV抗体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接受免费HIV抗体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仅产时HIV抗体检测阳性产妇数 
HIV抗体阳性产妇总数本市 
 外地 
 住院分娩活产数 
 HIV抗体阳性产妇所娩活产数 


  注:产科上报,以分娩登记册中登记的实际分娩人群为准。

  附件4:北京市预防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季报表

项目人数
 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妇数 
接受梅毒检测孕妇数 
其中:梅毒感染孕妇数 
 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孕妇数 
 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数 
  孕期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本市 
  外地 
  仅产时接受梅毒检测产妇数 本市 
 外地 
  接受免费梅毒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仅产时诊断为梅毒感染产妇数 
 梅毒感染产妇总数本市 
 外地 
 梅毒感染产妇所娩活产数 
 孕期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 本市 
  外地 
  仅产时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接受免费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产妇数本市 
  外地 
 仅产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数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总数 本市 
  外地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活产数 
  其中: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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