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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医养结合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31

发文字号

泰卫办发[2017]7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泰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8-31

颁发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医养结合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泰卫办发[2017]70号

2017年8月31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医养结合项目的通知》 (鲁卫家庭字[20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医养结合项目报送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省要求的入库项目标准,认真梳理建成、在建、规划的项目,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市里对所有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确定上报省项目,对于未被确定省级项目库的,市里再遴选部分项目建立市级医养结合项目库,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项目的申报。市直医疗机构直接报市卫生计生委。

  所有申报的项目分别填写《泰安市医养结合项目申报表》和《山东省医养结合项目申报表》,都是一式两份。请于9月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科(家庭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艳秋   13853803766
  徐晓冉   13375387163
  联系电话:0538-6991694
  电子邮箱:tjjjtww1694@163.com

  附件2: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医养结合项目的通知 (鲁卫家庭字[2017]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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