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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30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18]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绍兴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3-30

颁发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8]10号

2018年3月30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早餐,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提升品质、规范发展”为宗旨,以区、县(市)为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便民放心早餐网点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扶持与企业推进相结合,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规模发展,品牌引领。积极培育早餐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建设以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依托的早餐门店,促进早餐市场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合理布局,特色惠民。合理确定早餐网点布局,兼顾便利性和均衡性,鼓励引进具有绍兴地方特色、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早餐品种。
  (四)市县联动,协同推进。按照市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实施各自辖区内的便民放心早餐项目。

  三、建设目标和内容
  经过3年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便捷规范、品种丰富、营养卫生”的便民放心早餐网络。2018年,在各区、县(市)城区建设(改造)便民放心早餐店,其中越城区20家以上(其中改造数不超过5家);柯桥区、上虞区各新建10家以上,其他县(市)各新建5家以上。
  (一)积极培育早餐龙头企业。鼓励规模餐饮企业参与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相应的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培育早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大力发展早餐经营门店。重点推进以早餐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早餐店建设,包括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可堂食门店和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外卖门店两种类型。

  四、2018年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底前)
  组织对早餐市场及早餐龙头企业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建立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制定基本建设标准,分解下达各区、县(市)目标任务。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具体方案计划、出台政策细则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建设阶段(2018年5月-11月)
  1.选择参建企业。各区、县(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择符合《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基本建设标准》(附件1)的餐饮企业作为承担辖区内便民放心早餐店建设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参建企业”)。
  2.推进网点建设。各区、县(市)政府按照网点布局和建设任务,指导和协调各参建企业按《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早餐店基本建设标准》(附件2)开展便民放心早餐店建设。
  (三)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各区、县(市)政府在自评基础上,由市商务局牵头,对全市便民放心早餐网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消防绍兴市支队要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全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工作。各区、县(市)政府为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组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扶持政策。2018-2020年,对参建企业的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参建企业每年新建并经验收合格的便民放心早餐店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投入,按单家门店建筑面积20-49平方米、50-79平方米、80平方米以上三个等级,分别按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投资额的50%(改造的便民放心早餐店按新建标准的50%给予补助);对参建企业配套的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提升投入,按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投资额的50%。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县(市)自行制定,补助资金由各区、县(市)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予以保障。
  (三)强化合作联动。市便民放心早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全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市商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定期督查、通报全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建设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便民放心早餐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细化阶段目标,明确进度安排,落实资金保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惠民利民的特点,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附件1: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基本建设标准

  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是指以现有餐饮加工企业为主体,采取原料统一采购、产品统一加工的方式,面向早餐店统一配送,为消费者提供早餐品种加工配送的经营实体。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环保、建设、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或证照。

  2.具有采购、仓储、品控、包装、配送等配套功能设施,配送固定早餐网点每年不少于5个。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3.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遴选、采购、验收、入库等功能。具备原辅料与工器具的仓储、存放、分发功能,包括验货、分类、管理、出货等。设有与生产加工相适应的冷藏、冷冻库。

  4.具备所有产成品的配送功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配送系统应有封闭的恒温和冷藏配送车等。

  5.具备对供应商的遴选、采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品质控制功能。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2:绍兴市便民放心早餐项目早餐店基本建设标准

  便民放心早餐店是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依托参建企业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加工配送或现场简易加工制作早餐食品,并提供就餐场所或外卖服务的营业门店。

  1.便民放心早餐店选址应结合所在区、县(市)早餐市场实际,兼顾便利性、均衡性,原则上不得设置在大型购物中心、商贸综合体等场所。

  2.经营场所具有合法自持或租赁的产权手续。可堂食门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外卖门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3.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环保、建设、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

  4.结合绍兴当地的饮食习惯,经营的早餐种类不少于10种,其中2元及以下的不少于3种。

  5.门店内设有简餐桌椅(堂食门店)、操作加工间、收银台、外卖窗口等必要的专门区域。餐厅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桌椅数量和摆放应与餐厅面积相适应,方便就餐和安全通行。操作加工间应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设有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传菜口、专用容器、专用清洗和消毒设备,有防鼠、防蝇、防虫以及处理垃圾等设施。

  参建企业须对所建门店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店面形象、室内设置和装饰,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加工人员、服务人员,做到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并经过相应的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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