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项目、指导项目(一类、二类)和自修项目。现将《2001年度国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和一类指导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作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必修项目,请各执业药师培训中
心根据执业药师指定项目计划,制定本地区的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指定项
目的培训资料统一采用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的《2001年度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
育指定项目培训指南》,请各培训中心统一订购。各执业药师培训中心于12月底前将项目
实施计划和执行情况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
心。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一类指导项目作为执业药师限定选修项目,执业药师可根据工作需
要选择合适的项目。该类项目由举办单位实施,举办单位于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附件:
1、2001年度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计划
2、2001年度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一类指导项目计划
3、《2001年度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培训指南》征订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
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OO一年五月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