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2011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期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1-07-01

发文字号

苏卫爱[2011]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01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2011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期督导情况的通报

苏卫爱[2011]9号

2011年7月1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督导的通知》要求,5月份,省卫生厅、爱卫办组织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供水单位等形式,对全省2011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进行了中期督导。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和《2011年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测网络,严格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淮安市政府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常州、扬州市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并与各县(市、区)卫生局签订目标责任状。洪泽、涟水、楚州等县区将水质卫生监测经费分别列入财政预算及重大公共卫生经费支出项目,保障水质卫生监测经费的落实。到目前为止,全省各地财政已配套落实水质卫生监测经费582.22万元,其中灌南50万,如东41万,句容40万,滨海37万,兴化32.6万,洪泽、射阳各30万,江宁25万,大丰、丹阳各20万,为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监测体系,扎实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各地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扎实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无锡、南通、常州等市增加水质卫生监测的频次和项目,镇江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每月一次的常态化项目监测管理,较好的完成水质卫生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水平。一是根据监测工作需要,及时引进检测设备,为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监测质量的提升提供设备保障。盐城市投入260万元兴建水质检测中心,增添50万元的水质快速检测设备,提高水质监督监测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各地疾控中心重视水质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设置专门质量管理科室,制定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保证水质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时,各地及时录入水质卫生监测数据并审核上报。三是加强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的共享与沟通。全省大部分地区能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水质卫生监测情况,并对水厂提出整改建议,有力推动了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不到位。洪泽县、射阳县、泰兴市、高邮市、江宁区卫生监督覆盖率低,分别为5.2%、12.7%、16.7%、20.5%、21.0%;一些县(市、区)未配套水质卫生监测经费,盐城、宿迁、泰州等市上半年未实现所有水厂监测全覆盖。
  二是部分县(市、区)上报的监测数据缺乏科学性。部分疾控中心未配备二氧化氯现场测定仪器,导致监测二氧化氯数据准确性较差;少数地区水质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灌南、六合等县区出现水样结果重复录入情况。
  三是部分县(市、区)未及时反馈水质卫生监测信息,对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没有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四是部分县(市、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较低。句容市、射阳县、沛县、如东县、高淳县水质合格率分别仅达20.5%、26.3%、29.2%、30%、31%;部分农村水厂无水质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无卫生许可批件、缺乏水质自检能力,淮阴区、赣榆县等仅少数水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财政补助经费,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推进农村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实现水质卫生监测全覆盖;建立健全水质卫生监测结果通报和反馈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