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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6

发文字号

泰卫应急发[2017]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泰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6

颁发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总工会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的通知

泰卫应急发[2017]8号

2017年6月16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总工会,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鲁卫应急字[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应急整体能力不断提升,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卫生应急人员勇于奉献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打造一支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队伍,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三)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领队和参赛人员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和市直及驻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复赛。每支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或县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各单位由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1名,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同志担任,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各单位由负责应急工作负责人担任;参赛选手3名,由疾控和(或)医疗机构中的急性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参加。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各县市区参赛选手须参加本辖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卫生应急工作满2年以上(2015年7月1日之前)。

  四、组织机构
  单小组 心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办。成立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复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竞赛命题、竞赛规则制订、竞赛评判等工作。
  各级参照本活动组委会构成,成立本辖区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筹做好竞赛活动组织工作。

  五、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分预赛、复赛2个阶段。遴选成绩优异人员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一)预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负责组织预赛,并选拔组建县级队伍参加复赛。要把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卫生应急水平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为指引,根据现有卫生应急能力、卫生应急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技能,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县级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参与县级技能竞赛,选拔技能优异者参加市级技能竞赛。竞赛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过竞赛选拔出县级业务技能优秀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授予荣誉奖励称号。
  (二)复赛。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复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和市直及驻泰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和盲样检测等(具体竞赛规则另行通知)。通过竞赛选拔出市级业务技能优秀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授予荣誉奖励称号。
  (三)全省比赛。从全市获奖选手中遴选出各竞赛项目优秀人员,组队代表我市参加省级比赛。

  六、竞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根据比赛成绩,各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个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对获得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竞赛个人特等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授予“振兴泰安劳动奖章”;对获得个人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市卫生应急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个人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市卫生应急技能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个人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市卫生应急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医务工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二)团体奖项。根据比赛成绩,分别评出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奖项设置,逐级设置技能竞赛奖项。

  七、活动宣传
  (一)安排全程宣传,针对筹备部署、县级技能竞赛、全市技能竞赛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技能竞赛的持续性影响效应,进一步激励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
  (二)动员各级影响力大的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进行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深度挖掘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网站、工会网站和活动协办单位网站要及时发布技能竞赛活动动态。

  八、进度安排
  (一)筹备部署(2017年6月27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总工会联合发文部署。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制订本辖区、本单位活动方案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
  (二)县级预赛(2017年7月20日前)。各级在本辖区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选拔人员组建县级代表队伍。市直及驻泰医疗卫生单位完成人员选拔,组成参赛队伍直接参加市级复赛。
  请各县市区收集整理竞赛活动过程的图文、影像资料,制作竞赛高清视频纪录片(5分钟)、团体及个人事迹短片(5分钟),并于7月20日前将上述资料和竞赛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
  (三)全市技能竞赛(2017年7月31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技能竞赛复赛,联合通报竞赛结果。全市获奖选手中遴选出各竞赛项目优秀人员将组队代表我市参加8月份的省级比赛。

  联系人:
  市卫生计生委:陈庆,电话:6991032,邮箱:wsjjkb@163.com
  市医务工会:刘芙蓉,电话:6991820,邮箱:taywgh@126.com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孟祥鹏,电话:8489848,邮箱:tacdcy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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