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对“复方海蛇胶囊”、“补肺丸”等4个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09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市[2007]1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09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对“复方海蛇胶囊”、“补肺丸”等4个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赣食药监市[2007]177号

2007年11月9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复方海蛇胶囊”、“补肺丸”、“龟蛇酒”、“耳通三宝胶囊”等4个违法药品广告发布企业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湖南乐邦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正元盛制药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在接到我局对其相关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及时停止了刊播违法药品广告,并作了整改,同时在我省相应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

  现依据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以上4企业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补肺丸”、“龟蛇酒”、“耳通三宝胶囊”等4个违法广告药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希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