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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开展腹腔镜辅助下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技术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2-0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05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开展腹腔镜辅助下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技术备案的公示

2017年12月5日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取消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15]53号)规定,原第二、三类临床技术实行备案制管理,各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经医院自主审核申报,现将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备案的医疗技术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联系电话67706612。

  医疗技术备案公示表

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地址科室名称医疗技术名称备案机关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泌尿外科腔镜辅助下恶性肿瘤诊断与治疗技术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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