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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6-07-27

发文字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14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7-27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正文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14号

2016年7月27日

  为规范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促进临床试验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数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原则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临床试验的电子数据采集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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