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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集镇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人员配备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03

发文字号

明政发[2017]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滨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7-03

颁发部门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明集镇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关于明集镇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人员配备情况的通知

明政发[2017]39号

2017年7月3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邹平县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优化整合工作实施方案》(邹办字[2017]3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1、保留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明集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张山峰任卫计办主任,王跃、夏晓宁任卫计办副主任。

  2、撤销明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服务职能并入明集镇卫生院,在卫生院加挂“明集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3、卫计办下设宣传教育、综合监督、基层指导、家庭发展和妇幼保健四个办公室。人员配备情况为:宣传教育办公室由张媛媛负责;综合监督办公室由张山峰、董艳萍、李永波(卫生院)、马超(卫生院)负责;基层指导办公室由夏晓宁、刘园负责;家庭发展和妇幼保健办公室由王跃、张红娟、焦梅负责。

  4、保留镇村计生协会相关机构和职能。

  5、保留村计生专干,更名为村卫生计生专干。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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