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做大做实做强湖北白酒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经信轻纺[2014]86号
2014年4月1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食品制造等六个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3]15号),进一步做大做实做强白酒产业,全面提升白酒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我委研究制定了《做大做实做强湖北白酒产业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做大做实做强湖北白酒产业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省白酒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实做强白酒产业,全面提升白酒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行动期为四年(2014-2017年)。
一、行动的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大力促进资源整合重组,优化结构,整体推动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全省白酒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白酒产业发展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持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切实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坚持品牌带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切实推动产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三)基本目标
1.产业规模总量控制: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白酒产量达到80万千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00亿元,产业规模保持全国前3名。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培育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3-4家,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5-6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8-10家,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作支撑,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提高高品质白酒产品的比重,形成高、中、低档产品比例合理的产品结构。
3.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增国家级白酒技术中心1-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4个,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体系;攻克2-3项重大关键和公共技术难题,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4.品牌效应更加显现:打造1-2个国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区域性优势品牌,创建一批驰名和著名商标,在产业发展中显现出品牌的支撑作用。
5.社会效益大幅提高:循环经济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行动
(一)培育重点企业。选择5家左右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动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步伐,并将其纳入全省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对列入重点培育的企业,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实行有出有进的动态管理,每年年终视企业当年发展情况,调整下一年度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二)推进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对产业发展和调整升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并将其纳入全省“两计划一工程”中重点跟踪推进。加强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三)整合产业资源。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选择品牌价值高、成长性好、关联度强的企业,积极探索以资产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通过联合、重组、收购、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产业资源的整合,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
(四)调整产品结构。按照普通酒和优质酒共同发展,重点发展优质酒,高度酒与低度酒共同发展,重点发展中低度酒的调整方向,引导企业大力开发优质中低度酒。结合市场的需求趋势,引导企业加快开发一批300元左右的中档白酒,适度开发一批50元左右的区域性白酒,以适应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五)打造特色产品。举办“湖北白酒发展论坛”,依托湖北历史文化底蕴打造“稻花香”、“白云边”、“枝江”、“黄鹤楼”等特色产品。支持企业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开发带有浓厚湖北元素的系列产品,以彰显文化内涵的产品,提升湖北白酒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实施品牌战略。在全力巩固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围绕打造全国性品牌和培育区域性品牌的目标,采取集合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的举措,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增强品牌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同时,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和中华老字号称号。
(七)推进集群发展。对规模相当,发展规范的集群,积极指导其所在地申报并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命名的白酒“名镇”或“基地”。服务和支持白云边集团所在地松滋县申报“全国浓酱兼香型白酒生产基地”,枝江酒业集团所在地枝江市申报“长江中下游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
(八)提升创新能力。指导和帮助重点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抓紧组建全省白酒产业联盟,打造产业创新平台。努力探索产学研联合体的新机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推广白酒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小曲酒机械化生产及“洞酿”等先进技术,推进产业技术进步。
(九)培养技能人才。建立完善的产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体系,以酿酒师、品酒师、营销师等职业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和评选“大师”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内专业人才的技术素质,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十)推进节能减排。围绕“健康、安全、绿色”的发展理念,在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前提下,积极研发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发展酒类包装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配套体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最大限度地控制废物产生或排放达标。
(十一)推介湖北白酒。充分利用省内外现有的各种博览会、展销会、经贸洽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和各类大型公益活动,广泛宣传湖北的白酒产业和大力推介湖北的白酒产品。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广告投入或发布公益广告,扩大湖北白酒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巩固企业固有流通渠道的同时,积极推荐省内外优质流通企业开辟新的流通渠道。
(十二)规范企业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和产业有序发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和各种侵权、非法生产流通等违法行为;审核清理获证企业,加大对无证小白酒作坊的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依法吊销或注销企业相关证照。
(十三)建设诚信体系。按照国家已经发布实施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等,指导企业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的质量和诚信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酒类诚信规范省级示范生产经营企业评定工作。
(十四)开展交流活动。在省内组织召开现场技术推广会和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区域性交流活动的同时,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到外省著名的白酒产业基地、重点企业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借鉴学习先进地区打造品牌、振兴酒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转变发展理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指导。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在企业兼并重组、投资导向、项目申报、专利审查、技术创新、质量监督等方面,搞好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省级工业转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白酒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支持重点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加大湖北白酒的推介和宣传力度。
(三)加强中介服务。各类行业组织(协会)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中介服务作用,及时研究和反映行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自律、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
各地经信部门要结合本地白酒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区域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