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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05

发文字号

云卫函[2018]1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浮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6-05

颁发部门

广东省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卫函[2018]173号

2018年6月5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卫函[2018]631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云浮市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卫函[2018]631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
  决定成立云浮市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惠珍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黄德明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苏桂锐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陈丽芳 市卫生计生局政法监督科科长
  陈学新 市卫生计生局医政基药科科长
  陈权英 市卫生计生局中医科科长
  梁  斌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陈世文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政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监督和指导。

  三、排查整治内容
  本次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的内容如下:
  (一)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诱导消费、欺诈医疗、胁迫医疗和利用虚假、夸大的宣传吸引患者等行为。
  (二)医托、医闹以及黑救护车、黑诊所等行为。
  (三)在医疗纠纷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者暴力威胁甚至伤医的黑恶势力。
  (四)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妇科等专科领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5月25日-7月6日)。各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6月25日汇总上报辖区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排查情况到我局政法监督科(云城区现属市级监管的医疗机构排查情况由市卫生监督所提供)。请各县(市、区)安排一名专门联络人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线索排查、整治进展等信息报送工作,并于6月8日前将联络人名单报送我局政法监督科。
  (二)市级督查(7月7日-7月20日)。市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卫生监督、医政、中医等职能部门(科室)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在此期间要做好迎接省、市级现场督查的准备。
  (三)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20日)。各县(市、区)对自查督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涉黑涉恶的行为,要及时移交辖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严惩相关责任人。整治阶段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市、区)和市卫生监督所每周五将本周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我局政法监督科。
  (四)完善监管阶段(8月21日-8月31日)。结合属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医疗行业监管责任制,对每一家医疗机构明确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从加强准入管理、强化日常巡查、推行联合执法等方面,健全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五)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和市卫生监督所在9月15日前,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情况报送我局政法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将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纳入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合力,重拳出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排查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人,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上报线索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将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系统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过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加强与当地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密切关注近期相关舆情变化,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云浮市卫生计生局投诉举报电话:8988332。
  云浮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89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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