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 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柳政办[2009]168号
2009年9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基层各单位:
《柳州市2009-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2009 - 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
为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和自治区、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依托,以城乡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基础,整体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扩大城市知名度,把我市建设成为“工业城市中山水最美,山水城市中工业实力最强”的现代宜居城市。
二、任务目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标准》要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市、区爱卫会组织和办事机构。市和县、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有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二)健康教育。健全市和县、区健康教育机构,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车站和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健全各级市容环卫机构,完善环卫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建成区绿化、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符合要求。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五小”行业(小餐馆、小洗浴、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街头小吃、小饮食加工企业、小歌舞厅、小网吧、小市场、小食杂店等统称)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六)食品卫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规范。
(七)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制。病媒生物防制经费落实,坚持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防制措施符合要求,落实病媒生物监测措施。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卫生状况良好,市场、饮食摊点等服务设施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社区卫生服务符合要求。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完成城中村和棚户区综合整治任务,环卫设施齐全,路面平整干净,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规定;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和乱开店铺等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建机构、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1月-4月)。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制定《柳州市创建2009-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标准》找出差距,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治理达标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2 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专业组织机构,分项目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全面组织实施,使全市整体环境卫生面貌、市容秩序明显改善。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难点,达到国家硬件指标,确保各项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按计划实施,分阶段达标。确保除四害工作达标,并通过自治区爱卫会组织的除四害复审。同时向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
第三阶段:自检自查、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1月-6月)。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巩固提高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做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容易出现滑坡的项目始终保持较好状态,以良好的状态接受全国爱卫会组织的调研、暗访和考核鉴定。
第四阶段:技术评估、考核鉴定阶段(2010年7月-9月)。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继续完善,由全国爱卫会组织人员进行暗访调研。暗访整改工作完成后,全国爱卫会将在一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按《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要求,技术评估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通过技术评估后,根据评估意见组提出的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
第五阶段:考核鉴定,社会公示阶段(2010年9月-12月)。技术评估和整改后,全国爱卫会将在一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考核鉴定。鉴定通过后,将在新闻媒体上公示两周,之后全国爱卫会给予命名、授牌。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今后两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承办工作。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确保一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验收。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各级政府要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实行划片包干的办法,指标到人,任务到位,做到横向管理到边,不留死面。各职能部门要集中精力,精心安排,细化分工,量化管理,把创建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做到纵向管理到底,不留死角,不漏项目、不漏点位、全方位覆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创建工作技术指导的优势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定期督促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与各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拆台的现象,一经发现,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全市通报。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根据《标准》要求,市级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上开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规范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各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创卫简报》的形式及时反映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正反面典型宣传力度,树立创建工作的正面典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曝光创建工作的反面典型,起到警示督导作用。
(四)强化监管,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一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创建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单位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根据各自的任务目标,制订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全部达标。二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实行各地、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自检,市、区两级创卫办督导组要加强督查,帮助各行业提高卫生水平。三要建立反馈制度。各地、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通过自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达标一项、巩固一项。市创卫办督导组对通过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地、各职能部门,督促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逐项进行验收。四要建立例会制度。市创卫办要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听取各地、各职能部门、各督导组创建和督导情况,大力推进创建工作。五要建立培训制度。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逐级举办培训班,培训创建工作骨干,明确创建工作内容和标准,提高技术指导水平。六要建立奖惩制度。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影响创建工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完善资料,落实基础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资料建设。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标准》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累资料,规范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对反映市和各地创建工作的进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概况的文字和音像等资料要及时建档立卷,为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完整、详实、科学的依据,为高水平地制作创建申报材料提供第一手资料。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申报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创建规划、计划、总结、技术资料、统计报表、汇报材料、资料汇编及音像图片等方面资料的制作,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六)创新载体,全力推进创建。要创新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载体,大力实施主题实践活动,做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通过有效的活动载体,调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大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载体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知识竞赛、健康卫生家庭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社会氛围。
(七)突出重点,确保全面达标。依据《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综合分析我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突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各城区、各职能部门要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排查,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综合治理,尽快达标。二是突出“五小”行业的综合治理。“五小”行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大、变化快、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各地、各职能部门必须组织人力,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务求达标。三是加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与管理。在结构布局、卫生管理、数量等方面达到要求。加强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四是加强集贸市场改造、整治力度,确保集贸市场卫生基础设施到位,卫生管理到位。五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使建筑工地卫生设施基本保障,建筑工人食宿卫生。六是加强除四害工作管理,完善市区除四害队伍的建设,规范除四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