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黑食药监餐发[2011]93号
2011年4月12日
各市(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5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系人:尚贵民 电话:0451-88337400-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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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
(国质检执联[2011]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媒体报道一些纸巾纸生产企业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废纸原料和辅助材料生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纸巾纸产品,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损害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纸巾纸生产管理,有效解决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纸巾纸产品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现将《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解决当前一些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纸巾纸产品的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落实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起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有质量安全问题的纸巾纸产品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纸巾纸行业生产流通市场秩序;督促企业提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自觉性;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消除安全隐患,形成纸巾纸产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一是质检部门要加强纸巾纸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要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纸巾纸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营业资格、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以及生产纸巾纸所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一次性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整治规定》(国质检执[2003]289号)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其他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二是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纸巾纸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纸巾纸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流通领域纸巾纸包装、标识以及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引导纸巾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咨询、申诉、举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依法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纸巾纸违法行为。三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餐巾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巾纸采购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所采购的餐巾纸产品标识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失效日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必要内容,依法查处违规采购和使用行为,确保餐巾纸采购来源合法。四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切实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纸巾纸生产企业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水平,增强纸巾纸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全面开展区域治理。一是排查摸清纸巾纸生产集中地区生产状况,建立企业档案;摸清区域产品质量状况,深入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企业加强和改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系统梳理区域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各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制订综合整治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解决纸巾纸行业和区域质量问题。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打击整治,从生产源头治理,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关停1万吨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特别是集中清理“小作坊”式(规模小、证照不全、污染环境、安全不达标、质量低劣等)造纸企业;对于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纸巾纸行为,要严格按照
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照生产、经营企业,要报告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对使用回收废纸及其他回收纤维物质作原料生产纸巾纸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情节的,要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并加大后续监管和巡查力度。四是加大《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 /T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等有关标准的宣贯、执行力度,指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对问题集中、整治困难的区域及时上报国家主管机关,适时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督促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引导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是推动纸巾纸生产和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度。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各地各部门检查发现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危害安全健康纸巾纸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综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严格督促检查各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各地有关部门也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质监、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行动。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各地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违法案件,要深入追查源头流向,涉及异地外省的,及时通报协查。对违法企业要严格执法,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报告。各地有关部门要将本通知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质检总局与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明查暗访和督查。
(五)严格信息报送,搞好分析。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一是各地区质监、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后,于5月20日前完成并对口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本地区纸巾纸行业质量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建议等)。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应于报送总结的同时将《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质监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应于报送总结的同时将《流通领域纸巾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工商总局。三是各地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查办的大案要案等信息要及时报送。
附件:(略)
1.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2.质监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
3.流通领域纸巾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