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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11

发文字号

渝卫医发[2014]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11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卫医发[2014]77号

2014年11月11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三医大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区县公立医院改革,我委组织制定了《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区县公立医院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区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实现县(区)域内就诊比例达90%的目标。

  二、 实施范围
  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儿童医院、重医永川医院、市中医院、市三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中山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市级医院,以及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等3家部队医院支持20个试点区县的21家综合医院和18家专科医院。

  三、主要任务
  (一)提供医疗服务
  由10家市级医院和3家部队医院组派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医疗队,以集中或分散的方式,采取专家出诊、带教查房、手术示教、病例讨论、义诊和巡诊等多种形式,直接为20个试点区县当地的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优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服务。
  (二)加强人才培养
  市级医院每年为试点区县医院培训院领导、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1600名。每年接收试点区县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进修600名。每月派专家到试点区县医院学术讲座2-3次。
  (三)强化专科建设
  各试点区县医院要在认真分析当地疾病谱、主要病种和人才队伍结构的基础上,确定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的建设计划。市级专科建设项目向试点区县医院倾斜。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的市级医院要对口帮扶试点区县医院的相应专科。力争到2015年,39个试点区县医院市级特色专科增加39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增加50个(综合医院45个,中医医院5个)。
  (四)实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加强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落实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办法,明确互认项目,推进试点区县医院间、试点区县医院对市级医院,以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机构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五)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分级诊疗试点的实施办法,规范转诊程序,完善医保政策,逐步在市级医院和试点区县医院间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的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各相关区县和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头,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财政补偿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问责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市级医院可将此项工作与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组建医疗联合体、三甲医院专家下基层坐诊、区县三甲医院创建对口帮扶指导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对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的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着力提升区县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所派出的医务人员,其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奖金和岗位等保留不变,取得的工作业绩作为其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派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旅费标准进行补助,并适当给予工作、生活补贴。被帮扶医院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主动与上级医院和派出医务人员对接,为派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前将上级医院派出医疗队到当地开展医疗服务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使患者受益。
  (四)严格督查和考核评价。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院要建立对口帮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考核检查。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每年2月底和8月底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双方签章认可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督查。

  五、其他事项
  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工作期限暂定为3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1月底)。

  附件:市级医院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分解表

市级医院试点区县医院培训数量(人次)进修数量(人次)
院领导中层干部业务骨干
重医附一院市红会医院6152020
綦江区人民医院6152020
忠县人民医院6152020
梁平县人民医院6152020
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6151520
重医附二院奉节县人民医院6152020
巫山县人民医院6152520
石柱县人民医院6151520
重医永川医院荣昌县人民医院6152020
铜梁区人民医院6152020
重医儿童医院21家试点综合医院儿科 42(毎院2)63(毎院3)42(毎院2)
市中医院17家试点中医院85(毎院5)204(毎院12)340(毎院20)170(毎院10)
市三院璧山区人民医院6152020
市急救中心秀山县人民医院6152520
市中山医院九龙坡区五院6101814
市肿瘤医院渝北区人民医院6152020
市妇幼保健院垫江县妇幼保健院4101010
西南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6182520
南岸区人民医院6152020
新桥医院九龙坡区一院6182517
南川区人民医院6202517
大坪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6182015
潼南县人民医院6152015
合计209565826600
总计16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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