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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2-02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0]3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2-02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的通知

浙卫发[2010]30号

2010年2月2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方案(试行)》(浙卫发[2009]34号)下发后,各地认真学习,积极实施。省专科护士培训专家委员会积极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部分医院作为第一批共八个专业的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

  请各培训基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为提高我省护士专业技术水平,推进护理队伍专科化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 :第一批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名单

  一、成人ICU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人民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二、急诊急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人民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三、手术室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人民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四、糖尿病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省中医院;

  五、母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妇产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六、肿瘤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肿瘤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七、小儿ICU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儿童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八、器官移植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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