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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3

发文字号

深卫计妇幼[2017]3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3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总工会

正文内容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的通知

深卫计妇幼[2017]31号

2017年6月13日

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属各有关公立医院:

  为加强我市产儿科专业队伍技术能力建设,提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能力和全市围产医学的专科服务水平,降低新生儿出生窒息发生率和死亡率,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活动,并纳入2017年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比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条件及参赛办法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在具有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院从事产儿科工作三年以上的执业人员。
  2.参加新生儿复苏技术技能竞赛的人员必须参加本年度全市统一的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班。
  (二)参赛人员组成。
  每个参赛队由3名医护人员组成(含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和助产士各一名),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技术练兵及选拔后报名。
  (三)区级参赛队人员产生办法。
  区级(含区级)以下单位经各单位遴选并推荐一组人员报名参加区级参赛队人员的选拔,区级参赛队的选拔由各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经选拔组织参赛队参加决赛。
  (四)市属设产科的公立医院参赛队人员产生办法。
  由医院各自遴选组队直接参加决赛。
  (五)决赛名额分配。
  宝安区、龙岗区各二队,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各一队,市属设产科的公立医院各一队。
  请各参赛队于7月20日前将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决赛报名表(附件1)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名邮箱:linzj@szhfpc.gov.cn)。

  二、竞赛方法
  参赛队人员参加本年度全市统一的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班的学习后,参加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决赛。
  决赛由新生儿复苏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新生儿复苏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取每个参赛队参赛人员的平均分;实践技能操作以队为单位进行竞赛。每个参赛队理论和实践技能成绩分别占30%和70%。

  三、竞赛内容
  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生儿复苏项目组制定的《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北京修订)》为考核标准;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新生儿复苏教程(第6版)》为竞赛内容,着重考察理论水平及实际操作应用能力。新生儿复苏技能操作考核内容见附件2。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单位技术练兵及选拔阶段:2017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
  市级培训时间:2017年6月20-23日。
  决赛时间:2017年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13楼。

  五、评委
  由深圳市新生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深圳市医学会围产医学专业委员会负责,届时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生儿复苏项目国家级师资担任评委进行评分,以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

  六、奖励办法
  以100分为满分,高分获奖,按此类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前三名的团队,由市组委会授予“深圳市经济技术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第一名的团队,经市总工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状”。

  (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13902489959;杨传忠,联系电话:13500051711,传真:8357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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