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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甘肃医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9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5]8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甘肃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5-29

颁发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甘肃医学院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84号

2015年5月29日

平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甘肃医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4号),省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组建甘肃医学院,同时撤销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肃医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目前以专科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本科教育。

  二、甘肃医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甘肃医学院的财政投入由省级财政参照省内医学本科院校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保障。

  三、甘肃医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800人。

  四、甘肃医学院首批设置3个本科专业,即: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

  五、省教育厅要加强对甘肃医学院的管理和支持,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六、“十三五”期间,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3000元以上,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物价变动及在校生人数变化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平凉市政府要将学校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入专项建设资金并如期落实到位;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附属医院建设,连续投入6年,到2019年累计投入达到3亿元。

  七、甘肃医学院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紧紧围绕为服务全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这一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服务面向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所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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