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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7-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盐城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7-06

颁发部门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7年7月6日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在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基础上,经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我市推荐对象,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
  蒋桂琴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东红村卫生室室长
  徐 玲  盐城市中医院考核办主任兼儿科副主任、主任中医师
  张国培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
  赵水浪  盐城市建湖县冈西镇卫生院院长、支部书记
  何 春  盐城市东台市安丰中心卫生院院长、支部书记

  公示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0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699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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