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猪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8-01

发文字号

涪府办发[2005]8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猪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电[2005]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猪肉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打胜人-猪链球菌病防治战。当前,区乡两级畜牧部门尤其要大力指导畜禽养殖户搞好动物疫病防治,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坚持长江大桥动物检疫检查站24小时值班,严查过往生猪及猪肉产品,防止外疫传入。区卫生、工商、商贸、质监等部门要迅速采取联合行动,认真开展生猪屠宰、销售以及猪肉食品消费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强化市场监管,严防病死猪屠宰上市或进行肉制品加工,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严把信息发布渠道,未经区政府同意或授权,一律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二○○五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猪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各区市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5年6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市、内江市相继出现人-猪链球菌病病例。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杜绝病死猪肉进入市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我市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猪肉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抓实,保持一方平安。
  二、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病死猪肉不流入食品市场。
  (一)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生猪检疫,特别是对农村边远地区生猪屠宰和自宰自食生猪的检疫,做好源头控制。邻近四川省的荣昌、大足、永川、潼南、合川等市县,实行检验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严查道路过往生猪及猪肉产品,杜绝病害猪肉及其产品流入我市。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部门要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人-猪链球菌病诊断治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消费环节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餐馆、机关、学校、厂矿食堂购买猪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消费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商委《关于加强生猪、牛羊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的规范和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猪屠宰上市。
  (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对劣质猪肉的查处力度,严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猪肉进货渠道,督促猪肉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维护猪肉市场经济秩序。
  (五)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对猪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对猪肉原料的购进、存储和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猪肉原料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具有合格证明;要查阅企业进货台帐,对使用病死猪肉、变质猪肉进行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六)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职责,配合各级政府,协调和督促各相关部门抓好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人兽共患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生猪养殖户的自我防范意识,对病猪做到“不宰杀、不买卖、不外运、不食用,就地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肉品市场稳定。
  四、各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此次人-猪链球菌病疫情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各级有关部门要严肃信息发布纪律,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