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05-07-1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7-14

颁发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的通报

2005年7月14日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的通知》以及《关于对2005年3月部分报纸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结果,现对通报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畅神制药有限公司、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河南仲景保健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通报如下:

  一、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小儿清热宁颗粒广告18次;平顶山市畅神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蝎毒康牌养肾活血酒广告11次;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丹郁骨康丸广告8次;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痫丸7次、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阳春口服液4次、河南仲景保健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参杞杜仲丸广告3次;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仲景牌逍遥丸广告2次(详见附件)。

  二、违法原因为“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有: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小儿清热宁颗粒、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丹郁骨康丸、平顶山市畅神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蝎毒康牌养肾活血酒及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痫丸;其余是“未经审批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

  三、对于上属企业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告诫和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处理。

  上述企业应立即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进行检查,找出原因,制定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规范药品广告的发布行为。检查情况,于7月30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司《关于对2005年3月部分报纸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