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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1-12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08]86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1月14日是主题为“糖尿病和儿童青少年”的第二个“联合国糖尿病日”,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186号)转发给你们,宣传重点是儿童和青少年人群,兼顾中老年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为各地更好的组织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本着“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原则,积极动员,围绕糖尿病防治,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发放糖尿病防治宣传知识手册,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糖尿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11月14日当天组织不少于200人的30分钟步行活动。活动地点可以是社区广场、公园、学校、医院等,参加人员不限于糖尿病患者。

        三、要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相结合,与教育部门联合向儿童和青少年发出合理饮食、加强锻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倡议,降低将来发生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危险。各地要在所在地的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组织对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开展一系列糖尿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内分泌专家、营养专家、运动专家现场为广大居民提供义诊咨询活动。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报道“联合国糖尿病日”相关活动情况和糖尿病防治知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专业网站开展知名专家在线咨询、网络在线答题、公众知识竞赛、征文等互动宣传活动。

        五、请各地于11月25日前宣传活动的执行情况(总结、有关图像、制作的宣传材料等)报自治区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自治区卫生厅疾病控制处联系人:于广军

        联系电话:0471—6944110(传真)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2008年11月12日


        抄送:各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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