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06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械发[2011]1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06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食药监械发[2011]177号

2011年7月6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省2011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国家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570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真正实现对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控制。提高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从源头上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检查范围
  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含2011年新开办企业),重点是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摸底阶段(7月1-10日)
  1. 确定检查组长人选、检查员队伍组成
  2. 确定检查组成员职责、检查内容、评定标准
  3. 筹备动员培训会
  (二)贯彻部署阶段(7月10-13日)。
  1. 召开专项检查动员会
  2. 进行检查员培训
  (三)专项检查阶段(7月14日-8月10日)
  各检查组按照国家局相关规定及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汇总交流阶段(8月中旬)
  各检查组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沟通、交流,研究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总结评定阶段(8月末)
  召开总结工作会,各检查组报告本组检查工作总结,省局主管领导对各检查组工作进行评定,并对工作出色的检查组及检查员进行表彰。

  四、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见《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评定标准》(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专项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结果负总责。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标准操作程序》(见附件2)的要求,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各检查组要在每家企业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写《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报告》。(见附件3)
  (四)各检查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完成检查工作,在检查中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及与企业出现争议时,要及时与省局医疗器械处沟通。
  (五)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时,需按要求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案情重大需立案的,应及时向省局医疗器械处报告。
  (六)各检查组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查任务,并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本组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汇总,及时填写《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撰写《检查组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各组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经验,全面分析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效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意见。

  附件:(略)

  1.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评定标准

  2.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标准操作程序

  3.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报告

  4.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检查汇总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