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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大总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2-09-29

发文字号

津卫财函[2012]3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20

颁发部门

天津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医大总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卫财函[2012]377号

2012年9月29日

医大总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医大总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63号),对你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普通病房1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48.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自2012年9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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