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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三中心医院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1-04-11

发文字号

津价综[2011]4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11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关于市第三中心医院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1]41号

2011年4月11日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准市第三中心医院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12号)收悉。经审核,市第三中心医院特需专家门诊的条件符合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特需专家门诊医院就诊条件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1999]997号)规定,同意该院部分专家按特需专家门诊标准收费,具体专家名单及收费标准见附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特需专家名单及门诊收费标准
  序号   姓 名   技 术 职 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1   杜智   教授、主任医师   人次   50
  2   李彤   教授、主任医师   人次   50
  3   王毅军   教授、主任医师   人次   50
  4   钱绍诚   主任医师   人次   50
  5   张惠贞   教授、主任医师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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