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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07

发文字号

粤卫[2012]14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1-07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

粤卫[2012]146号

2012年11月7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梅毒等性病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诊断技术水平,我厅对《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粤卫[2002]2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规范(粤卫[2002]216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径与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联系,联系人:覃晓琳、黄进梅,联系电话:020-83027553、8302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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