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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和调整相关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29

发文字号

浦卫医政[201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3-29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增设和调整相关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的通知

浦卫医政[2011]3号

2011年3月29日

浦东新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卫生工作者协会、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本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决定在原有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基础上,新增康复治疗、临床营养2个质量控制组,挂靠单位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和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并对原医疗设置器械管理质量控制组挂靠单位进行调整,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希望上述专业质量控制组严格按照《浦东新区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浦东新区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各挂靠单位在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我区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增设和调整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组长名单

专业名称组长姓名挂靠单位
康复治疗毕 霞公利医院
医疗设备器械管理李 军公利医院
临床营养徐丽燕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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