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同意上海欣生源医药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9-08-27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安[2009]55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27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上海欣生源医药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复

沪食药监药安[2009]559号

2009年8月27日

上海欣生源医药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报告》收悉。鉴于我局已对你公司进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基本符合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你公司应根据《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