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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4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201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4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3]4号

2013年1月24日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根据“十二五”全省中医药科技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进行申报。

  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将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围绕中医药强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特色优势为主线,以提升临床疗效为核心,以培育国家级科技项目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中医药科研人才为方向,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水平。

  一、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体现中医药特点,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明确、具体的研究方案,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有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能体现和代表行业水平。申报者要围绕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加强原创性突破,不断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进步。

  二、申报范围
  (一)中医优势病种防治研究
  根据我省中医临床工作实际,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选择中医治疗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常见病、多发病,对其应用方药、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案等开展深入、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研究,加快新技术、新疗法和新制剂的开发,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
  申请项目要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积累;前期工作基础和支撑条件较好,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具有专病门诊、病房或专病治疗中心,门诊量或住院人数能够满足临床研究需要。
  (二)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针对严重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特别是对原因不明、多因素致病以及复杂性疾病,如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进行中医药临床研究,提高临床疗效,降低病死率,形成中医药防治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重点资助特色明显、疗效显著、有较好基础和潜力的苗头项目。
  (三)中药研究
  中药(药性理论及配伍等)研究的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中药(药材、饮片、提取物、颗粒剂、制剂等)质量标准化体系与方法学研究;中药安全性评价及其物质基础的相关研究;单味中药及复方药理学研究;中药制剂的创新研究,特别是体现中药特点的新剂型、新辅料、新设备的研究,改进中药饮片水煎剂、方便患者应用的研究;江苏名优中药与著名经(古)方的方剂配伍规律和作用机理、药效物质基础研究。
  (四)其他领域的研究
  重点开展对我省在国内有影响的中医药学术流派及其治疗方法的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案资料的整理发掘;经方、验方的整理研究;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研究;中医药养生康复保健作用机制及创新产品研究;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
  (二)正在承担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次申请研究计划已获省部级以上项目基金资助的不得申请。
  (三)既往承担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不含立项不资助项目),但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须顺延一个周期方能申报。
  (四)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可依法与其他单位签订并履行合同,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项目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课题设计,填写《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1),全文打印一式2份(A4纸普通装订,附电子版),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市卫生局。
  (三)各市卫生局对申报书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汇总后正式行文,于2013年3月30日前送达省中医药局,逾期不予受理。厅直单位、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
  (四)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会审和终审,最终确定项目,下达立项计划。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往年课题申报及立项情况,省中医药局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所分配名额。
  (二)本期科技项目分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项目中,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左右,研究周期为2年。所资助经费,为政府引导性资金,鼓励地方或所在单位匹配项目研究经费。
  (三)课题设计要符合医学伦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新药、医疗器械使用的课题需提供有效注册批件证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新技术需提供准入有效批件证明。
  (四)申报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联系电话:025-83620513
  电子邮箱:bil@jswst.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
  邮政编码:210008

  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书

  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013-2014年度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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