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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13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11]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13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粤卫办[2011]14号

2011年4月13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做好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建立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我省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与发展,提升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服务,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

  二、考核对象
  全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四、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省卫生厅成立广东省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办公室设在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成立广东省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省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的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等技术支持指导工作,以及省级考核工作。
  (二)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辖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做好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自评工作。
  (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依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附件3)实施考核。具体考核程序为:
  (一)县级自评。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妇幼卫生绩效进行自评,于每年5月1日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地市级考核。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各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情况进行逐一考核,于6月1日前将上年度各县级考核报告及考核分数报省卫生厅。
  (三)省级抽查复核。
  1.省卫生厅每年抽取6个市,每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对各地级以上市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2.省卫生厅根据抽查复核结果,计算省级考核与地级以上市考核的符合率。考核符合率计算公式为:考核符合率=×100%(注:地市考核分值低于省级考核分值的县(市、区)差值计为0)。
  3.省级分值校正:考核符合率在95%及以上的地市,省级考核组认可其地市级考核结果。考核符合率低于95%的地市,省级考核组将对其省内考核结果进行校正,以校正后的分值作为该县(市、区)最后得分。校正公式为:某县(市、区)校正分值=该县(市、区)地市考核分值×(该地市考核符合率+5%)
  4.考核总分为900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总体考核分数达82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总体考核分数在750-819分之间评定为良好;总体考核分数在600-749之间评定为合格;总体考核分数低于600分者评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公布
  (一)省级、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考核结果,并通告当地政府。
  (二)省卫生厅每2年公布一次各地级以上市考核排前3名的县(市、区)名称和分值。

  附件1: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彭 炜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李建中 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成 员:黄毓文 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
  吕水文 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
  史明丽 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
  张 伟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王巧玲 省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建中 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副主任:黄毓文 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

  成 员:孙才顺 省卫生厅规财处副调研员
  陈 浩 省卫生厅农卫处主任科员
  王 琳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主任科员
  陈 全 省卫生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李 兵 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聂 辉 省卫生厅妇社处副主任科员

  附件2:广东省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技术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小庄(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赵庆国(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 颀(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叶 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李 兵(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夏建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罗先琼(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指控科)
  潘继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姚 瑛(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周建泽(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财务科)
  黄志腾(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财务科)
  吴婕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
  罗喜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妇女保健科)
  毛玲芝(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妇女保健科)
  牛健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科)
  温济英(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科)
  张安秦(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乳腺科)
  潘小英(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
  尹爱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
  王 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科)
  杨 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麦 飞(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五官科)
  马小燕(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超声科)
  周 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郭庆禄(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放射科)
  张国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质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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