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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4

发文字号

黑卫医发[2016]1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6-24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卫医发[2016]139号

2016年6月24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扶贫办,:

  现将《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6号),按照《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黑卫规财发[2016]108号)的统一部署,为实施好全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工作,发挥健康扶贫制度功效,进一步提高受援乡镇卫生院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使其能够满足常见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主线,以人员、技术、管理为主要支援方式,使受援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发挥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探索建立支援单位与受援乡镇卫生院分工协作关系,开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二、工作形式
  (一)全面覆盖。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全省28个贫困县所辖乡镇卫生院(不含分院)全覆盖。原则上,中心卫生院由地市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县每年2所,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县每年4所。
  (二)挂职。在派驻人员之中选出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精湛、有较强组织和协调能力的队员,挂职到受援乡镇卫生院任副院长,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应接受乡镇卫生院的领导。
  (三)驻守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派3人医疗队进行对口支援。其中应包括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和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临床医生,进驻到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派驻人员至少连续工作半年后可轮换。派驻人员的专业类别由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在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确定。
  (四)多种方式开展帮扶。开展针对性技术培训、学习辅导和专题讲座等,提高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五)建立帮扶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与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优先并免费接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开展技术培训或管理培训。

  三、工作内容
  (一)支援中心卫生院的主要任务。以派驻支援团队为主,帮助受援中心卫生院重点建设特色专科,巩固受援中心卫生院枢纽作用,发挥对乡镇卫生院的辐射和指导作用。提高中心卫生院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二)支援乡镇卫生院的主要任务。根据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派驻支援队员,支援队员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适宜技术,通过开展临床带教、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能力;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配备的医疗设备;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支援队员的主要任务。开展医疗服务或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应不少于受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工作量。每年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累计不少于10次,教学查房累计不少于20次。

  四、工作步骤
  (一)2016年6月底前,确定对口帮扶关系。各相关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以本辖区内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辅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含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下同),依据贫困县乡镇卫生院需求,考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特色、既往工作联系和交通等,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确定本辖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帮扶本辖区内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关系。做到每一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都有本辖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填写《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关系表》(附件1),并于7月15日前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医管处备案。
  (二)2016年7月底前,签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协议书》。在市(行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安排下,支援医院由院领导带队到受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参照《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协议书(模板)》(附件2),进一步细化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和量化考核指标,确定本年度的具体工作目标,并与受援乡镇卫生院签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于8月15日前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医管处备案。
  (三)2016年8月-2020年,全面实施各项帮扶工作。支援医院和受援乡镇卫生院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每个年度签订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协议书》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工作实施方案,监督与指导工作实施情况,成立由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总结和交流经验。
  (二)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明确责任,承担辖区内工作的安排、指导,监督市级支援单位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省卫生计生委反馈情况信息,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县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承担辖区内工作的安排、指导,监督县级支援单位的实施情况,定期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局)反馈工作动态和信息。
  (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援工作计划。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指导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开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派驻到受援单位,定期轮换开展业务工作。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使支援效益实现最大化。
  (五)受援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派驻人员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但在食宿等方面应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支援的机遇,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支援人员的出勤、考评、鉴定等工作,把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进行门诊、病房排班。以此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派驻支援人员要到岗开展工作,做到技术支援与管理支援相结合,既要亲自诊疗患者,又要带动相应科室水平整体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实行脱贫攻坚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体制,建立完善对口支援包扶制度,建立精准脱贫工作报告制度。要以责任保障落实,以成效检验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实现责任无缝对接。强化激励,完善考核,严肃纪律,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支持,政策倾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建立省、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机制和城市医师下基层新机制。帮扶双方建立双向选择、双向交流、双向转诊的长期协作关系,实现多方互惠共赢。落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到基层服务满一年的工作制度。对于派驻工作人员实施“三个不变”即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和“四个优先”即优先晋升职称、优先聘用职务、优先选派进修、优先提拔重用等政策措施,解除参加帮扶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使帮扶人员“下得去、守得住、干得好”,充分发挥作用。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省指导、地市统筹、县(市)抓落实的对口帮扶工作管理机制。省重点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方案制定。市(行署)、县(市、区)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支援措施,加强监管,指导实施。各级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对口支援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级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县乡镇相关情况,推动对口帮扶工作让更多贫困人口受益。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市(行署)、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对口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精准脱贫工作负总责。各地要将对口帮扶纳入“十三五”规划,加强规划指导,切实履行监管、督办、考核等职责。要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当地卫生计生系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单项考评,从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支援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组织评估,实行严格考核督查问责。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局)将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对口帮扶脱贫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联 系 人:马龙 刘 丹
  联系电话:0451-85985927、85985912
  电子邮箱:ygc85985927@163.com

  附件1: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关系表

序号贫困县
名称
支援医院名称支援医院医生数受援卫生院名称
     
  
  
  
     
  
  
  
     
  
  
  
     
  
  
  
     
  
  
  
     
  
  
  


  填表地市名称: 填表时间:

  附件2:____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协议书(模板)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综合实力有效提升,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根据《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要求,经对口支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一)受援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
  1.整体发展现状及主要需求
  2.专科建设
  3.医疗技术
  4.人才队伍
  (二)受援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
  1.专科建设
  2.技术引进
  3.人才培养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任务和责任
  (一)支援医疗机构
  1.根据受援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各项任务。
  2.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解决派出期间交通费用。对口支援工作优秀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3.要对支援人员进行培训,介绍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点、支援任务、目标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等。要把支援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范畴。
  4.支援人员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适宜技术,通过开展临床带教、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能力;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配备的医疗设备;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医疗服务或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应不少于受援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负责安排乡镇卫生院内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6.结合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帮助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
  7.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把健康扶贫真正落到实处。
  (二)受援乡镇卫生院
  1.摸清本地乡镇卫生院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需求,为支援医院派驻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必要的生活保障,保证派驻人员“用得上、用得好”。
  2.选派骨干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培训,加强培训效果考核。
  3.积极主动为支援单位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虚心向支援单位学习,通过自身努力和对口支援,加强建设,促进发展。
  4.妥善安排支援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支援队员顺利开展工作。
  5.负责支援人员的日常管理,在支援工作结束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反馈支援医院,作为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应及时通报支援医院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支援目标及计划
  针对双方实际,制定可量化的对口支援目标,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综合能力提升总目标,年度医疗服务能力目标,年度管理水平提升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含派驻和派出人员),拟掌握的适宜技术,拟开展的新医疗服务项目,基层首诊病种开展情况,考核评估指标受益情况(能够独立诊断和治疗的病种数量;门急诊人次;新开展手术种类或新业务种类;年出院人数;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例数;术前平均住院日;新农合乡镇就诊人次比例;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及时报告率等指标),激励约束机制及具体措施,宣传计划,以及其他目标。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

  支援医院法人签字:  受援乡镇卫生院法人签字:

  支援医院公章        受援乡镇卫生院公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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