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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2-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06

颁发部门

湖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6年12月6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37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鄂人社奖[2016]57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公务员)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双先”表彰复审评选委员会评审,拟将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营监管所作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2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特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87111540 87235687
  电子邮件:68203466@qq.com
  地址:武汉市公正路19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编:430071

  附件1: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迹简介

  近年来,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以及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强监管、重发展、促服务,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宜昌连续三年被香港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在去年国家总局对全国15个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开展的中期评估中以全国第二的成绩进入第一梯队。在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列第一。湖北省政府在宜昌召开了全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会。创城工作被评为宜昌市2015年十件大事之一。

  一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宜昌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组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率先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设立市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和县市区分中心。率先实施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将全市划分为324个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建设运行涵盖16个子系统、覆盖监管工作全领域的“智慧食药监”系统。2013年以来,共承接15大项61子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4大项27子项行政审批权限,确保审批工作“接得住、连得上、做得好”。市级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154件,受理率、限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加强监督抽检,抽检任务从2013年食品药品总共1308批次,增加到今年仅食品13039批次,药品1128批次,抽检任务量3年增加近10倍,全市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千人4份。安排创城专项经费,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按千人4份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增加监管人员编制636人,111个乡镇(街办)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75%的监管所达到一台执法车辆、一套快检设备等“十个一”的标准。今年3月21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上,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总局局长毕井泉用1000多字的篇幅对宜昌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指出宜昌枝江市“靠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靠表格化检查履行责任,靠监督抽检排查风险,靠消费警示规避风险”的作法可以在全国推广。今年4月,宜昌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落实党政同责、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是创建工作不断深入。2011年,宜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201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目标,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大的力度、更大的成效,努力建设覆盖领域最广、安全程度最高、监管效果最好的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宜昌纳入全国15个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今年,建设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引领的食品安全城市群、放心早餐工程、智慧食药监、“百千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四是日常监管不断加强。在食品监管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四小”整治方案,全面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品店经营。在城区食用农产品消费量占90%以上的三峡物流园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检测站和准入关口,有效落实食品批发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开展“护学”、“护蕾”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聚焦柑橘打蜡、茶叶、白酒小作坊、肉及肉制品、早餐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80多项,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快检日”活动,全市系统共出动1649人次,设置225个免费快检点,检测6073个批次食品。在药品监管方面:严控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指导企业理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清单,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和综合素质,我市现有国家级GMP检查员2人,省级GMP检查员10人,我市在国家总局、省局历次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中均未发现严重缺陷。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认真贯彻实施GSP认证。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分级分类管理,开展百家“四级示范药店”评选活动。

  五是违法犯罪有力打击。2013年以来,全市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558起,涉案货值1006万元,罚没款总计1855.9万元。开展联合执法157次,查办食品药品刑事案件13起,刑事拘留40人,起诉25人,判刑17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将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实名向社会公开,已对外发布100例违法典型案例。

  附件2:紧贴基层实际保障食药安全

  ---宜城市食药监局南营监管所事迹简介

  南营食药监管所是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辖区26家食品加工企业、作坊,31家餐饮酒店,41家食品经营户,20家医疗机构,11家学校。近年来,南营监管所紧贴基层实际,认真落实“四有两责”,牢打基础,浓造氛围、实建机制,严抓监管,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获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首批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来宜视察调研时,对食药监管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牢”打工作基础。按照编制要求,配备4名工作人员,人人有岗有责。配置2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内设综合服务、监管执法、应急投诉处理三个科室。按照“十个一”标准,配齐了执法车、快检设备、投诉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人手一部电脑、一台打印机。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思路,实现辖区村(社区)食药安全网格监管员全覆盖。同时,按照全市食药监系统要求,统一规范了机构名称、管理体制、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管理制度、色彩标识和外观形象。这些强有力的软硬件建设,夯实了基层食药监管工作基础。

  “浓”造宣传氛围。加强食药法律法规宣传,造浓食药安全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六进”活动,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讲堂搬进企业、搬进社区、搬进农村、搬进学校、搬进医院、搬进商店药店,深入千家万户,确保家喻户晓。二是精心组织两大户外宣传活动,即“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水平。三是注重惩教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随手拍”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努力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实”建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乡镇一级食药安全“怎么管”问题,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创新工作方法,量化工作目标,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食药监管工作,增强政府对食药安全工作的重视,争取工作支持。制定“三化”管理模式,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建档立卡,实行痕迹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监管零遗漏、出成效、有特色。制定行政执法“十不准”,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执法“四个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对标清单、负面清单)和“四个规范”(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监督规范),避免不作为、乱作为、大案轻处、小案大办等问题的发生,有效破解基层监管所人少事多的执法困局,极大提升工作效率,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严”抓日常监管。紧扣监管之责,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实抓细,常抓不懈,有力维护辖区食药安全。一是突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严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年审关、换证关、建档关、进货查验关,实现可追溯率100%。敢抓敢管,铁腕治违,认真落实巡查、回访、预防性监督抽查等日常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及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8次,立案6起,形成执法震摄效应。同时,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推荐引进现代集成化豆制品加工厂1家。二是突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季巡查、月检查、周抽查等制度,大力开展“四打击四规范”等活动,从源头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年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12次,查办相关案件33件,取缔无照经营户33户。三是突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大力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强化餐具消毒和定期抽样检验,打造“阳光厨房”3家、餐饮服务示范店6家,保持辖区食品餐饮安全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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