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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7

发文字号

沪卫中医[2009]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27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的通知

沪卫中医[2009]35号

2009年11月27日

各区县卫生局,有关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按照《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指南》的要求进行。

  二、各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及申报额度(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3项,区县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2项)认真组织筛选、审核及推荐工作,统一申报。

  三、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务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承担。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申报材料于2009年12月17-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报送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瑞金二路156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恒先 徐燎宇,电话:64371481-8027/8029,64373503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指南

  附件: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指南

  为积极探索中医药科研的创新体制和机制,推动本市中西医结合事业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中西医结合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中西医结合科研水平,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与“上海曙光中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联合开展2009-2010年度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招标。为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论证,制定本指南。
  本次招标以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提高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能力,全面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科学研究水平和培养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为目标。申报的研究课题,要代表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方向,体现中西医结合的特点和学术水平,重点解决中西医结合临床中的疑难和关键问题,不断推进本市中西医结合科技进步。

  一、资助领域
  (一)具有特色优势的中西医结合疑难疾病诊治规律及规范研究
  重点资助疗效显著、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领域具有优势的中西医结合疑难疾病诊治的临床规律及规范研究,要求项目已有较好临床实践基础,并有前期科研工作积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特点和规律,能被积极应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多中心研究。
  (二)中西医结合慢性病防治、康复研究
  资助特色明显且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降低医疗费用的中西医结合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研究。
  二、研究周期及经费
  本专项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经费由“上海曙光中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提供,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
  1、本市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2、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凡承担2002年及以后,我局及以上级别立项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而未能完成,且未获得延期批准的项目,累计达三项及以上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 申报人
  1、上述单位从事中西医结合研究的西医或西学中临床研究人员。
  2、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含58周岁,以《申请书》申报截止日为准)。优先资助45周岁以下或有良好科研工作业绩的申请人。
  3、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国家级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的;或部局级在研课题2项及以上的,均不得申请课题。
  (三) 申报事项
  1、本次招标委托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承担有关事务工作。
  2、申请人使用网上(http:// www.zywxg.com)下载的电子版申请书填写《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科研基金申请书》。标书双面打印,上册1份(盖章、签名)及下册3份,分别装订成册,随附标书电子文件一份(软盘或其他形式)、课题查新报告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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