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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乌鲁木齐市2008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14

发文字号

乌教办[2008]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乌鲁木齐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2-14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乌鲁木齐市2008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教办[2008]8号

2008年2月14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乌鲁木齐市2008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伊始,切实做好13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同时冬春季也是麻疹、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希望各学校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常规消毒及每日晨检、可疑症状排查工作。市教研中心健康教研室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查漏补种工作具体办法:

  1、要求13周岁以内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一并上交学校,由校医、保健老师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2、查验审核是否已完成两次麻疹疫苗的接种,并将接种时间逐一登记在附表上(2004年全市统一进行的麻疹疫苗强化工作时的记录可认定为已接种)。

  3、若发现有未接种或漏种现象后,及时发放漏种补种家长通知单,要求家长带学生就近到已取得规范化接种门诊资质的接种点进行补种。

  4、补种后根据接种门诊出具的证明,做好补种登记。

  5、同时做好漏种补种的数据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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