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食药监党[2009]69号
2009年11月26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局直属单位党委,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纪发[2009]29号)精神,扎实推进具有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具有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岗位安全风险的意识,降低行政风险,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就跟进到哪里,教育制度就落实到哪里。针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岗位安全风险,围绕“找、防、控”三个环节,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范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四个机制,努力构建制度保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岗位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将岗位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达到风险管理防控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岗位安全风险进行防控。
(一)排查预防
1.排查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点。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行业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查找单位、部门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审评认证、行政执法、技术检验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系统内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必须排查。
2.制定防范措施。各单位、部门和个人针对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廉政承诺。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探索运用多种手段防范腐败风险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腐败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正面和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腐败风险,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腐败风险处置能力。
3.确定岗位责任安全风险层级。各单位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构,对单位、部门和个人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审核,由高到低确定一、二、三级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等级,并按职级和业务类别进行登记,分层级建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排查出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适时监控
1.制定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监控制度和规定,规范监控程序和方法。
2.建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监控队伍。要建立以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为骨干,特邀监察员为基础,服务对象和其他群众代表为辅的岗位安全风险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整理岗位职责和腐败风险信息,并报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构或纪检监察部门。
3.建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监控渠道。坚持围绕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和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案件检查、责任审计、巡视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人大和政协内部机构、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以及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访问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方式,开展岗位安全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
(三)纠错处置
1. 确定预警处置的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和收集到的岗位安全风险信息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岗位安全风险。对系统内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接对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实施预警处置。
2.制定预警处置制度。建立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岗位安全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及时督导。对高风险单位、高风险岗位的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预警处置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组(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评估调整风险等级。纪检监察部门、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构,对收集到的岗位安全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照党纪党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及时调整风险等级,督促制定防范措施。
(四)综合管理
1.成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构。各级均应成立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的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岗位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2.检查考评。通过信息检测、定期自查、单位评估、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各单位和部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质量考核。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也可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工作评价系统。
3.修正完善。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以年度或项目管理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罚劣,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同时,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纳入单位内部有关的标准制度和规定之中,巩固已取得的成绩,防止重蹈覆辙,建立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并提出尚未解决的问题。结合预防腐败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进一步改进风险防范措施,推动岗位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发展。
四、组织领导
全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局长邹贤启任组长、纪检组长熊琴芝任副组长,省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纪检监察室。各级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勤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实施。
五、方法步骤
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采取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处置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系统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与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按照“试行探索、总结提高、成果推广”分步实施。
试行探索阶段。时间2009年12月至2010年底。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方案,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学习调研、参观见学、片区交流的方法,探索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方法和路子。发挥改革创新理论研讨片区的作用,积极开展片区交流研讨活动,推动试行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实施方案于2009年12月底报省局纪检监察室。2010年,要结合上半年工作总结,对试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年底对试行工作要进行检查验收,写出专题报告并附具体的制度和规定,报省局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结提高阶段。时间2011年初至7月底。采取解剖“麻雀”、总结交流、分类指导的方法,省局将根据各单位情况进行现场调研,于上半年召开试行工作总结交流会,确定分类指导的方法和步骤,进一步部署和安排
全系统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成果推广阶段。时间2011年8月至年底。采取检查验收、实践反馈、修正完善的方法,优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方法、畅通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形成一整套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系统各级要把开展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系统确保“两个安全”的紧迫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之中。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加强对部门、单位和重要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身体力行模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实施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力,致使工作不落实,以至于本部门、本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