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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1

发文字号

湖卫计办[2016]6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9-21

颁发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湖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湖卫计办[2016]69号

2016年9月21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中医院:

  为扎实推进我市消除麻疹进程,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6]7号)要求,我市在今秋明春组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活动。现将《湖州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脊灰输入与传播、麻疹疫情的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管理。对高风险、疫情高发地区或工作薄弱地区,应提高工作要求,扩大目标人群范围或者开展强化免疫,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督导,确保本次活动工作质量和成效。

  请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查漏补种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将方案上报市卫生计生局疾控处,同时分别于2016年11月15日和2017年4月15日前上报两轮查漏补种工作总结,联系人:丁忠明;联系电话:2760037;电子邮箱: jkc0572@126.com

  湖州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

  为减少脊髓灰质炎、麻疹免疫空白人群,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传播,进一步推进我市消除麻疹进程,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我市今秋明春组织开展两轮集中式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查漏补种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
  全市所有县区开展两轮集中式的脊灰、麻疹疫苗摸底查漏和补种工作。
  (二)时间
  采用边摸底边接种的方式,第一轮查漏补种在2016年10月15-25日期间开展,第二轮查漏补种在2017年3月15-25日期间开展。
  (三)对象
  1.摸底对象
  7周岁以下儿童(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补种对象
  (1)脊灰疫苗
  摸底对象中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以及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者脊灰疫苗,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2)麻疹疫苗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四)疫苗和补种
  1.脊灰疫苗
  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使用IPV(脊灰灭活疫苗),其余剂次按照现有免疫程序接种bOPV(I+III型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于既往已有OPV(三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史或I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2.麻疹疫苗
  发现麻疹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并按照现有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疫苗补种;儿童(满18月龄)仅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史者,补种1剂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二、任务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县区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查漏补种活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及网络、微信、短信、QQ群、“小豆苗”手机APP等新型传播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对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在社区、村或者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使目标人群了解活动信息,主动及时参与疫苗补种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也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
  (三)目标人群摸底与登记
  各县区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府或社会力量进行目标人群的主动搜索与登记。各接种门诊应根据此次查漏补种对象范围,分村(社区)将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整理出,并按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分类填入《湖州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附件1),同时根据整理好的应种对象名单填写接种通知单。调查摸底人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摸,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应与接种门诊提供的《摸底登记表》核对,新发现的目标儿童应立即登入《摸底登记表》,并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携带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应服务;若发现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离开现居住地,应在《摸底登记表》中备注相应情况,属于应补种对象的,同样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就近接受疫苗补种;每天应对调查摸底情况作整理分析,并于次日上午将核查结果及通知单发放情况反馈至接种门诊。
  (四)接种实施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接种进程,应采用定点接种和边排摸边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的补种工作;活动期间,各接种点必须每天开放,并视当地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推出夜间门诊满足部分儿童家长需要,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
  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补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村(社区)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补种对象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点工作人员应每日整理接种记录,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五)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
  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接种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同时报告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根据分级处理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反应的儿童按照统一的异常反应调查表进行调查、处理、诊断、上报。要专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确定媒体发言人,对发生的反应纠纷,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如发现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局。

  四、督导评估
  为保证本次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评估。查漏补种活动期间,各县区要成立由卫生计生行政和业务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对辖区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工作质量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地区等。评估采用现场快评的方式,要求每个县至少调查90名适龄儿童,对于指标不达标的地区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通报。
  在实施查漏补种活动期间,对于工作薄弱、风险较高的乡镇(街道)及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大镇,各县区要安排1名县级人员开展全程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资料上报
  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本次活动数据要求对补种数量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逐级上报。
  乡镇接种单位要求填写《湖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数据汇总到《湖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将《湖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4)数据汇总到《湖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16年11月5日前上报至县区疾控中心。第二轮于2017年4月5日前上报。湖州市中医院要密切配合吴兴区卫生计生局,开展中心城区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并将本次查漏补种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至吴兴区疾控中心。

  各县区要做好重点地区的查漏补种评估,参照《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调查表》(附件6)和《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评估汇总表》(附件7)进行数据汇总,并完成本县区查漏补种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第一轮于2016年11月15日前上报;第二轮于2017年4月1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汇总各县区查漏补种数据资料,并完成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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