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1

发文字号

浙教电传[2009]2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11

颁发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216号

2009年11月11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最近,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针对全国和全省甲型H1N1流感骤增并出现危重病例的情况,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为落实赵洪祝书记的指示和省政府近期召开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经商省卫生厅同意,决定近期对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采取各市之间交叉检查。督查以就近为原则,具体安排为:湖州检查嘉兴,嘉兴检查杭州,杭州检查湖州,舟山检查宁波,宁波检查台州,台州检查温州,温州检查丽水,丽水检查衢州,衢州检查金华,金华检查绍兴,绍兴检查舟山。各市检查组由教育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督查采取听取相关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实地抽查以及个别访谈等形式。

  二、督查对象
  了解全市学校(含所在地高校)开展工作基本情况,每个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抽查3-4个学校,重点对中小学、托幼机构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寄宿制学校进行抽查。

  三、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具体到各地督查时间,由各市之间协商确定,

  四、督查内容
  1.各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制度、预案及组织机构情况;
  2.各项防控制度和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3.学校医务室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流感病人的诊治情况;
  4.防控所需物资、设施的准备情况(包括隔离区安排);
  5.学校卫生情况检查,包括食堂卫生、饮用水、校园环境等;
  6.对抽查的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防控知识、个人工作职责、业务熟悉等情况)。

  五、其它事项
  希望各市各高校根据要求,把对防控甲流的逐级检查、层层落实作为近期经常性工作,并先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省级督查的总结、协调、安排等有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各市督查时间和人员确定后,请及时将督查时间表和督查组人员名单报我厅体卫艺处。督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在12月4日前上报督查报告,我厅将集中通报督查的有关情况。督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建议,并填报所附表格。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潘学东,电话:0571-88008887,传真:0571-88008878,E-mail:panxd@zjedu.org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