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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13

颁发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

正文内容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9年11月13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9年12月1日是第22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重视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防患意识,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掀起一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新高潮。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深刻理解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利用“世界艾滋病日”这一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带头履行相关承诺,主动关心适龄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上学和生活中的困难,使艾滋病病人家庭和遗孤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讲座、征文比赛、文艺表演以及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广泛宣传我国艾滋病防治的政策措施,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和学校教职员工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12月10日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将本地、本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总结报我厅思政体卫处。

  联系人:张民
  联系电话:0311-66005202
  电子邮箱:hebeilrq@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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