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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3-20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14]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台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3-20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4]26号

2014年3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玉环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4年是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牢固确立“民意为基点、问题为导向、绩效为目标、共治为手段”的思路,着力完善监管机构,夯实基层基础,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放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一)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要求,按时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健全基层监管体制。继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整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职责,在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考评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在行政村和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原则上每个村居(社区)配备协管员不少于1名,建立协管员工作报酬保障机制,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引导等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食安办--监督管理所--协管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二、深化监管制度建设
  (一)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县食安办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部门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定期会商和协调联动,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二)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在具体监管环节,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与分级监管规范,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三、构建全程监管体系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指导食用农(水、林)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商、经纪人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业标准化实施率。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化“321”示范创建、“明厨亮灶”等工作,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等的监管。扎实推进“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百万员工食堂饮食放心工程”和以粮油、肉、蔬菜等为重点的“大宗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完成为民办实事年度计划指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严格的全程监管。
  (三)着力提升药械保化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机制,健全监督检查、行政审批等制度规范。强化基本药物和特殊药物监管,加快推进新版药品GMP、GSP实施,积极推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检查“合二为一”工作。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实施,提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四、着力整顿食品药品行业秩序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结合区域产业特色,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狠抓食品药品专项治理整顿。食品领域,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废弃油脂回流餐桌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产品为重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区域为重点,以网上销售服务等新兴业态为重点,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部署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加强源头治理。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短期与长效并重的思路,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药包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提升行业规范水平。深入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体验方式销售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器械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课题攻坚试点,重点强化公安执法队伍建设,扩大合力稽查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广告市场监测,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尤其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

  五、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继续深化全县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工程,构建全县统一的检验检测平台。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增添先进仪器设备,加强食品、化妆品和药包材检测参数和扩项认证,拓宽检验检测领域。注重培育优势检测项目,为我县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检测结果,确保信息互通和共享,努力实现检测信息公开。建成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免费为公众开展存疑食品安全检测。
  (二)健全风险防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配合市级完成风险监测样本量,食源性疾病设立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定期会商和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加大对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结果的整合分析,对区域性、局部性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和网络舆情监测,推动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不良反应(事件)“五到位”监测体系建设,形成灵敏、迅速的风险信息反馈和决策机制,及时化解食品药品领域苗头性安全隐患。深入实施药品生产“四环”工作法、医疗器械监管“ACE”工作法。
  (三)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在建立食用油购销路线图的基础上,完善数据采集系统,扩大大宗食品覆盖面。根据省市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应用,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重大食品、药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建立食品药品问题隐患报送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查处效率,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

  六、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一)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诚信管理机制,深化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监管频度挂钩,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探索企业信用记录与银行征信系统挂钩的信用管理机制,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诚信自律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宣传优势,大力加强科普宣传。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在相关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等平台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通报工作进展、违法查处、检测等信息,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百万公益海报进社区”等活动,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本、教材,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培训。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提高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汇总分析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点,为日常监管和确定专项整治重点提供依据和参考。通过开展“你点题、我检测”、“我执法、你参与”等系列活动,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热情,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强化舆情监测推进信息公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组建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员队伍,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为主阵地,在网上开展正面宣传、监测、引导网络舆情、应对网络舆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打好舆论主动仗。

  七、健全督查考核评价体系
  (一)强化督查考核。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借鉴负面清单管理经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在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落实奖惩。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问题。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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