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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三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19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1]6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19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三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67号

2011年4月19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根据医学科学、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制定了第三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现公布如下:

  一、纵膈肿物切除术;

  二、肺自体移植术;

  三、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

  四、前循环动脉夹闭术;

  五、鞍区肿瘤切除术;

  六、关节镜诊治技术;

  七、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切除术;

  八、消化道早期肿瘤内镜下黏膜下层剥离术;

  九、经颈内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分流术;

  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术;

  十一、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

  十二、肉毒毒素注射技术;

  十三、肺血管畸形栓塞术;

  十四、产前超声胎儿结构筛查技术;

  十五、经皮穿刺泌尿系统碎石术(肾结石、输尿管结石)。

  以上15项临床技术纳入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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